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应届毕业生简章
根据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0年兴宁区计划招聘应届毕业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愿意在南宁市兴宁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学历及学位要求:2020届含择业期内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不含二级学院),学士及以上学位。211、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南宁市生源(不含县)不限优秀毕业生,普通本科毕业生需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5.成绩要求:大学或研究生期间各学科平均成绩须达75分以上,70分以下科目不能超过科目总数的10%,不能有挂科、补考、重修科目。
6.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毕业生,执行(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报考者所提供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四、招聘报名
1.时间:2020年7月7日起,报满为止。
2.报名办法:发送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到指定邮箱,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先行报名。非诚勿扰,一旦签约,选聘对象毁约将计入诚信档案。
3.咨询电话:(0771)3290742
五、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经资格审查后,以试讲等形式对报名者进行考核,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上报材料,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入编入职手续。
六、聘后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0年7月7日
附件: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