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宁市邕宁区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公告
为了及时补充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邕宁区教育系统计划通过在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玉林师范学院等区内高校举办的双选会,公开招聘一批初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双选会报名首日(根据双选会举办时间确定,以更新信息为准)。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2.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结合南宁市邕宁区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开展。本次招聘视情况计划分两个阶段举办,第一阶段通过报名、笔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后,还有空缺的岗位放到第二阶段开展招聘。
(一)招聘信息发布
1.招聘简章发布时间:2023年3月29日
2.招聘简章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2023年度南宁市邕宁区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公告》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后续招聘信息(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等)在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第一阶段采用双选会现场组织报名方式,第二阶段采用网上系统报名方式。
2.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
双选会现场报名:2023年3月下旬-4月上旬,在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师范大学、玉林师范学院等区内高校举办专场招聘展台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时间、要求将在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应高校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官网公告。
注:双选会现场报名成功者需登录网站(现场发放网址、报名注册码)“2023年度南宁市邕宁区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题”填写报名信息。
(2)第二阶段:
网上系统报名:2023年8月上旬,报考者可以登录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ttps://www.yongning.gov.cn)“2023年度南宁市邕宁区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题”进行网上报。第一阶段通过报名、笔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后,还有空缺的岗位放到第二阶段开展招聘。第二阶段仅接受网上系统报名,具体时间将在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提交的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咨询电话:0771-4724862,粟老师、卢老师
4.资格审查
双选会现场资格审查:由报名资格审查组在双选会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需提供递交个人简历及招聘岗位所需佐证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招聘,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报名时填报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不予审查通过,由工作人员及时反馈报考者说明情况,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系统资格审查:由报名资格审查组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以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限内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提供虚假材料、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5.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经核准可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招聘计划。
6.不再进行改报岗位
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不再进行改报岗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开展集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2.打印笔试通知书:笔试前三天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内下
载且打印笔试通知书。
3.笔试科目和成绩的应用: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共2门,考试内容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综合内容,每门100分,总分200分。笔试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并作为是否进入考察环节的依据。
4.成绩发放:笔试结束7天后,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笔试成绩,邕宁区教育局在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入围面试最低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5.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者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开始前3个工作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有科目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2.面试形式和方法。面试可采取试讲、说课或现场上课等方式进行,面试内容突出考生对本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规范、实际操作能力的测试。具体形式以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的评分标准。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成绩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审核无误后在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2.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确定为考察人选的报考者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三方协议材料。
3.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及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邕宁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单位公共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用人选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已经完成考察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23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4年1月1日(含当日)起报考人员再放弃的,其报考的岗位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728103
咨询电话:0771-4724862
附件:2023年度南宁市邕宁区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岗位计划表.xlsx
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