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教育系统2020年度免笔试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南宁市邕宁区教育系统2020年度免笔试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免笔试招聘共设134个岗位,招聘教师282人。
(一)报考城市学校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无补考、挂科情况;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历届毕业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相应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报考乡镇初中学校具备条件:专业对口且第一学历是全日制专科,本科可以是继续教育学历。
(三)报考乡镇小学(幼儿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如被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2018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要求具有岗位相应证书。应届毕业生除教师资格证外,其他所有证书原件应在2020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如普通话证书,发证时间为2020年8月1日,则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他报考者提交的证书同上所述。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七)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8月4日(例如18-40周岁,即1979年8月5日至2002年8月4日期间出生)。
(八)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告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4日
(二)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地址: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南宁市人社局、邕宁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地点、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人事股(南宁市邕宁区和美巷15号301室)
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结果
现场告知。
(三)开考比例
市区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乡镇学校岗位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增设筛选程序事宜。
招聘岗位报名通过人数大于3人,报考者需先进行面谈。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筛选出3人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
1.面试形式和方法。面试采取试讲、说课或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时长约15分钟,面试内容突出考生对本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工作规范、实际操作能力的测试。
2.面试的评分标准。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3.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成绩需经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在网站公布。
(六)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2.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原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工作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出具书面考察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报考者本人自付。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并聘用的,其体检表存入个人档案;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体检表由体检实施单位保存一年。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递补人选,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城区政府网站和教育局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728103
咨询电话:0771-4724862
附件:1.2020年南宁市邕宁区教育系统免笔试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