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学年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宁波市第十九中学)系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直属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鄞州区地处宁波都市核心区,区域面积817.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42.9万,下辖15个街道、10个镇,现有公办初中21所,小学4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该校地处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地块,座落于百丈路与海晏南路交汇处,与宁波市政府毗邻。2021学年学校在东部新城新增一个校区,设计规模66班,学制九年一贯制。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部属师范大学(6所)的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按对应的专业报名。
注:1.岗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研究生可按研究生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的专业由考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成绩单。
2.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专业按照所学专业方向报考。上述专业报考人员需提供在读学校相关专业侧重方向证明及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四、招聘步骤
本次招聘考试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组织。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信息不实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日9时—17时
现场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中北校区(地理馆333)
温馨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非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应聘者,必须提前联系,电话:13685850607,办理相关手续。
2.资格初审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结构化面试初定为2020年10月31日,具体请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网站(http://www.schools.ecnu.edu.cn/,下同)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3.指标审核
初审结束后,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若出现招聘岗位指标核减或取消的,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网站予以公布,若有指标取消的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负责通知报名考生。
(二)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7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未准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结构化面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试讲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如遇进入结构化面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试讲。试讲入围人员名单、试讲时间、地点等均在当天公布,考生可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网站查询。
(三)试讲
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及教育教学综合技能等,百分制,不足70分的淘汰。进入试讲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未准时参加试讲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四)预签约
考试的总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之和。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预签约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者为预签约对象,若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加试成绩高者为预签约对象。预签约时,应届生须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现场进行签约。
在预签约环节产生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在该岗位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所有预签约人员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具体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byz.gov.cn/col/col1229107871/index.html)和鄞州教育网(https://www.nbyzedu.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相关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若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者认证书的不予录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尚未实行户籍综合登记制度的地区,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未办理的,在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入职时需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项待遇。
五、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附件3)处理。
六、防疫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规定,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二)考生应在考试前申领“健康码”或“随申码”。“健康码”或“随申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等候期间,每位考生须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四)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健康码”或“随申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须提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参加考试,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具体以考试前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六)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或“随申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七)考生应当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在考试入场前交给考务人员,并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上海做好准备。
咨询电话:13685850607,13567834413
监督电话:0574—89293400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
附件1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部属师范大学.doc
附件4 华东师范大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2021学年教师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