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普事聘公2021003号
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普陀区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23人,主要用于补充海岛教师队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
招聘教师岗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中小学语文 |
6 |
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科教学(语文)、小学教育(语文) |
中小学数学 |
3 |
数学类、学科教学(数学)、小学教育(数学) |
中小学英语 |
3 |
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 |
本科:英语 | ||
初中社会 |
3 |
研究生:地理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学科教学(思政、历史、地理) |
本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历史学专业、地理科学专业、人文教育专业 | ||
中小学体育 |
6 |
研究生:体育学类、学科教学(体育) |
本科: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 | ||
中小学美术 |
2 |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
二、招聘对象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其中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放宽到非师范类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1年3月19日以后出生);浙江生源、浙江户籍(以2021年3月1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2019年及之前的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能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历届毕业生报考时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委培协议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形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考过程须遵守各级政府有关新冠疫情防控规定。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公告之日起至4月7日15:00止,通过扫右侧二维码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4月8日前完成报名数据整理并发送邮件告知考生报名情况,未收到邮件考生务必电话(0580-3015454)联系查询,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考生只允许在4月8日补报。4月9日在信息发布平台公布初审通过名单。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在公布初审通过名单时告知。
2.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学历证明材料(历届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4)本科毕业生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报考体育和美术教师岗位的除外),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已有写明师范类的可不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及之前的毕业生须提供)
上述材料按顺序提交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审核。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作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招聘岗位计划数在4名及以上的,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的2倍及以上,招聘岗位计划数在3名及以下的,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未达到的按比例核减计划数。被核减的计划数,根据实际需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调整到其他岗位。
五、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等在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名单时告知。
(一)体育和美术教师岗位
1.考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和上课。
2.技能测试项目见附件3。
3.上课为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等。
4.技能测试结束后,体育教师岗位按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上课,美术教师岗位按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上课。通过技能测试入围上课而自行放弃的,不再递补。
5.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计入总成绩;上课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总成绩并列时,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二)语文、数学、英语和社会教师岗位
1.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上课。
2.笔试内容为学科基础知识,时间90分钟;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5分钟;上课为模拟上课,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等。
3.笔试结束后,语文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和上课,数学、英语和社会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和上课,不足比例按实确定。通过笔试入围面试和上课而自行放弃的,不再递补。
4.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3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30%计入总成绩;上课成绩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总成绩并列时,根据上课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当总成绩和上课成绩都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考生放弃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自行放弃。本人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待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普陀区教育局安排的岗前实习。
(三)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在2022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192,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0580-3028013。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八、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目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23/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教育医疗-教师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16714/index.html
其中平台(二)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