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38人,具体见下表。
招聘教师岗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中小学语文 |
6 |
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科教学(语文)、小学教育(语文) |
中小学数学 |
6 |
数学类、学科教学(数学)、小学教育(数学) |
中小学英语 |
6 |
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 |
本科:英语、翻译(英语) | ||
中小学科学 |
6 |
研究生: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学类 |
本科: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科学教育、生物科学、化学生物学 | ||
初中社会 |
6 |
研究生:地理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学科教学(思政、历史、地理) |
本科: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政治学类;历史学专业、地理科学专业、人文教育专业 | ||
中小学信息技术 |
3 |
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
幼儿园 |
5 |
学前教育 |
二、招聘对象
第一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第二类:2020、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90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历届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能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委培协议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从学校东门进入报名现场,外校学生进校须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外校学生入校申请表》(附件3),进校时出示纸质版申请表(建议多备几份)。门口将查验近14天行程码、浙江省健康绿码、查验学生身份(学生证+身份证)、测量体温。如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异常情况,则不得入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11月21日上午9:00-11:30
(二)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门内网球场
(三)提交材料与审查资格
1.报名资格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身份证、历届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2.各类证明材料:师范类专业证明、综合排名证明。
3.荣誉获奖材料:获奖学金证书、专业竞赛获奖证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证书、优秀毕业生及其它荣誉证书,所获奖项和荣誉须校级及以上。
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分别按顺序整理好后,现场交工作人员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时,按以上材料量化筛选。
(四)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
考生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汇总。招聘岗位计划数在5人及以上的,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2倍及以上;招聘岗位计划数在5人以下的,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当报名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时,则根据实际需求,报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进行调整。招聘岗位计划数有调整的,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告示。
(五)入围考试人员名单确定
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时,此岗位应聘人员都入围考试;当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量化筛选,经筛选后以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须在12:15到报名现场确认是否入围考试。入围考试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未能按时领取的,视作放弃入围考试资格,现场按筛选情况依次递补,入围考试资格只递补一次。《准考证》领取好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等。
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满分各100分,分别以40%和60%计入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总成绩并列时,按试讲成绩确定名次,若名次还相同,则加试确定。
考试准备时间30分钟,考试时间共12分钟(面试、试讲各6分钟)。总分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
考生放弃或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本人自行放弃。本人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教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待毕业生档案转到后,经审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普陀区教育局安排的一个月实习。
(三)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察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在2022年7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192,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0580-3028013。
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八、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人事社保-事业单位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16724/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教育医疗-教师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16714/index.html
其中平台(二)为发布考试、体检、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80-3015454。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