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2021年高质量发展精准引才公告(市级事业单位)
按照丽江市2021年“高质量发展精准引才高校行”活动的统一安排,现就市级事业单位引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的原则,广纳英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才计划
引进104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本次引进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可于2021年4月14日至7月15日期间,登录智联招聘(ljyc2021.zhaopin.com)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报名或登录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ljhrss.lijiang.gov.cn/)查询用人单位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直接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报名。
2.线下报名。引才工作组将于2021年4月期间赴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重庆大学、云南大学举办现场推介会,有意者可现场投递简历报名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二)需提供的材料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PDF扫描件;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PDF扫描件;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PDF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现场报名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或网络审核。
五、招聘程序
(一)岗位能力测试。主要采取线上或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考官在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中抽调5名人员组成。测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体检。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进行。
(三)考察。由用人单位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听取学校、单位意见和岗前业务素质考核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四)签订就业协议。通过岗位能力测试、考察后的考生按规范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六、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1.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的;
2.体检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
岗位能力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管理和工资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九、人才待遇
根据《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丽发〔2021〕8号)和《丽江市2021年“高质量发展精准引才高校行”活动方案》,试用期满1年考核合格的,按以下标准予以激励:
(一)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工资待遇外,赠送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按在丽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分5年拨付最高1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最低服务年限5年,生活补助期限36个月,项目经费单独申请)。
(二)引进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工资待遇外,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3年内免费提供6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用于生活居住。居住满5年,可按成本价格购买。
(三)引进急需紧缺“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除工资待遇外,给予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人才公寓建成后,可按市场价50%的优惠价格租住人才公寓,居住满5年,可按成本价格购买。
十、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招聘工作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工作,做好疫情监测排查、消毒消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医疗保障等工作。
应聘人员须无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且14天内无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并提供“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显示绿码;应聘期间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需要外,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测量,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纪律监督
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丽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88-5100886。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市级事业单位负责解释。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88-5122926,市级事业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附件:1.丽江市2021年高质量发展精准引才岗位信息表(市级事业单位).xlsx
2.丽江市2021年高质量发展精准引才市级事业单位联系方式.xlsx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