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高中学校校园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第一号)
为贯彻落实县委“1185”战略,推动招才引智大行动开展,引进集聚更多优秀教育教学人才,报县委、县政府同意,赴东北师范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参加校园双选会,为我县两所高中招聘一批优秀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稷山中学、稷王中学2021年校园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共2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稷山县高中学校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7.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同时在相关学校校园网站上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校园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为: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5月10日、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5月14日。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稷山县高中学校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就业协议书、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
4.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5:1以上可增加笔试环节。
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笔试时长为150分钟。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②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3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体检。
5.综合排队
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保留3位小数)+面试成绩×40%(保留3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3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如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5分。
6.考察、体检
待考生2021年毕业后,持三方协议书、报到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到稷山县相关部门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主要了解拟招聘人才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德才表现、获得的荣誉奖励、资格条件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7.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
经考察、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批准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1年),办理聘用手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优惠政策
(一)职级待遇
选聘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培养,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二)跟踪培养
1.对校园招聘的人才建立专门信息库,重点进行跟踪培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其它人才工程;优先作为“稷山县拔尖人才”评选对象。
3.生活服务。聘用人员住房保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此外,第一个聘期享受以下待遇:
(1)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发放3000元生活补助。
(2)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
聘用人员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需全额退还各类人才津补贴,承担违约责任;达到聘用年限,需再次聘用的按照省市新规定重新确定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359—5523880
附件1:《稷山县高中学校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
附件2:《稷山县高中学校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稷山县委组织部 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
稷山县高中学校校园招聘高学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第一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