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天等县残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临聘人员,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开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热爱本职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服从安排,敢于负责,爱岗敬业,事业心强。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数及要求
办公室人员1名,年龄18—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执有驾照、会计专业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8日至3月8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天等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天等县城南办公区5栋办公楼一楼)。
3.报名时须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报名资格审查:由县残联负责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于资格审查2个工作日后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残联负责通知进行集中面试(无须笔试)。面试由县残联组织实施,面试试题由县残联命制,面试具体时间由县残联通知。
(三)体检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县残联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面试合格者自理。
(四)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城南办公区5栋1楼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由县残联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待遇报酬
(一)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天等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标准执行,月工资为每人2200元(含三项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二)社会保险待遇
受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本简章由县残联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春燕 联系电话:0771-3523184
天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