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面向2019年、2020年毕业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4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郑州市上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能够为人师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及以上。报考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
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普通话等级证要求:
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需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9:00—6月17日17:00
考生登录上街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new.fthrrs.com:82/login.html?zpf=64xD6TMo),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考生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个人情况、所学专业、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371-68921562
2.资格初审(2021年6月15日—6月19日)。考生报名后,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2日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不准确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者应于6月19日12:00之前补充更换完毕,12:00之后信息修改功能自动关闭,未按时补充更换并提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于2021年6月18日9:00--6月20日17:00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缴费完成后,考生需自行下载《报名信息表》留存并打印,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留意网站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教师报考岗位以教师资格证上认定的任教学科为准。
6.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5:1。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退还该岗位报考人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理论水平及教学技能与实践等综合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知识。
幼儿教师岗位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理论水平及教学技能与实践等综合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知识。
(3)笔试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在面试前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等相关资格证件(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需提供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郑州市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一式1份、《报名信息表》1份、与准考证同底版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若发现应试者未能按时提供材料或《郑州市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体育、音乐、美术教师除试讲答辩外加试专业特长测试(试讲、答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特长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考试总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报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上街区教育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要求
(一)上街区人民政府网是上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发布公告及招聘有关事宜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及时了解招聘有关事宜及进展情况,以免延误招聘考试。
(二)笔试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需在网上报名通过后,于2021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郑州市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4房间(郑州市上街区淮阳路与龙江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提交《报名信息表》、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立功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但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时间与地点同笔试加分材料审核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登记的电话号码必须真实,且保持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上街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本公告由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郑州市上街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