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5名,具体岗位见《襄汾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七)其它事项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它要求等相同的岗位)。
3.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为30周岁(35周岁)及以下,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具有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普通话水平,取得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襄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在襄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襄汾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襄汾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襄汾县教育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21年8月7日8:00至8月11日18:00。
报名网站:襄汾县人民政府网(www.xiangfen.gov.cn)
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站:襄汾县人民政府网
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襄汾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30KB)。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襄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见附表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襄汾县教育科技局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及缴费
资格初审由襄汾县教育科技局负责实施。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规定时间改报其它岗位。在规定时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即可按网上提示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18︰00,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政策。符合减免考务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
3.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比例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岗位,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报请临汾市人社局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
4.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它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它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务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妥善保存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襄汾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襄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20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等);
科目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总分为80分。
(4)笔试成绩查询网站:襄汾县人民政府网。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襄汾县教育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复审人员名单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复审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进入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报到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报名表》、《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由本人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签字。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级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由襄汾县教育科技局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襄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采取专业课试讲或专业技能操作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面试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拟成立考官组。考官组每组5人,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每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5.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在襄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襄汾县教育科技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拟聘用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放弃拟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聘用学校。
在体检、考察、选岗等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www.xiangfen.gov.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经襄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县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一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五、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襄汾县人民政府网(www.xiangfen.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襄汾县教育科技局。
联系电话:0357-3538522(报名期间)0357-3530002
监督电话:0357-3530015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