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隰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隰县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六)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22〕5号)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部门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载明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
6.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7.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招聘岗位有隰县户籍要求的,是指公告发布前应聘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为隰县或生源地为隰县。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隰县教科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隰县教科局具体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2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sxxx.gov.cn/
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2日18:00登录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xx.gov.cn/),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隰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隰县教科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隰县教科局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规定时间改报其它岗位。在规定时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3.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比例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在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
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报请市人社局批准。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由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
《科目一》学科专业知识(申报科目的专业知识);
《科目二》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3)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档案存放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由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进行。
(3)面试采用专业课试讲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评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能力。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拟成立考官组,由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委托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5人,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加面试的考官人数不得超过1人。每组设主考官1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5)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隰县教育科技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
1.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3个工作日内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经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县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在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xx.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及时接听,否则责任自负。
(三)报名表、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六、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隰县教育科技局
联系电话:0357—7321610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