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需求,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8人、职业学校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24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以及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曾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10月15日前取得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核,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青岛西海岸新区正式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名和网上审核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链接: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首页(http://www.xihaian.gov.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浏览器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网上报名:2021年10月15日9:00—10月17日16:00;
网上审核:2021年10月15日14:00—10月18日16:00;
查询、缴费:2021年10月15日14:00—10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非美颜),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个人简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无法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网上审核期间按照本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岗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审核期上午11:00、下午16:00分别公布两次。
(三)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10月19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健康承诺书》电子版,逾期不再开放打印端口。因未打印或遗失上述材料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招聘环节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公告。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另行通知。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二代身份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均须在2021年10月15日之前取得)。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证书类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截止2021年10月15日)。
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考察时不能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反馈至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青岛西海岸新区机关事业单位。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初试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超过规定比例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后原则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立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初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由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青岛西海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员。说课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专业测试范围。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用片段教学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专业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专业测试由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专业测试结束后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青岛西海新区政务网进行公示。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初试、面试、专业测试具体组织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在青岛西海新区政务网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组织进行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说课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说课成绩相同,则增加加试环节)。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方案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进行公示,事业编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事业编教师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纪律
本次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一)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来鲁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21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至少于抵达前3天向西海岸新区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确认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自考试前7天内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记录,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三)参加考试,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采样时间为考前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未排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身体不适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因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来鲁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教师资格证书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报名填报信息中没有的栏目,请务必在备注栏中填写清楚,否则网上审核不予通过。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因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师资需求情况及学科招聘计划,招聘的教师按总成绩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择岗(若总成绩相同,则按说课成绩高者优先,若总成绩和说课成绩都相同,则抽签决定择岗顺序),工作岗位主要安排在城区(街道)学校。择岗人员须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172879、0532-86988867
监督电话:0532—8819202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电话。
附件:2021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