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职教园区教育指导员招聘公告
为切实加强红河州职教园区教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构建校园治安防范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完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创建平安、和谐、文明校园,红河州职教园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指导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教育指导员80名。
二、招聘对象
(一)退伍军人或具备安全消防监控类、教育管理类、体育教育类、心理学类等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均可)。
(二)男性:45岁以下、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40岁以下、身高1.60米及以上(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热爱工作、爱护学生、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体态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能胜任岗位要求。
(三)持有安全员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中级)、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高职院校安保及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能熟练运用哈尼族、彝族、瑶族、傣族、苗族等少数民族语言者优先。
四、工作职责
(一)安全保卫
1.负责园区治安治理的日常工作,防止盗窃、火灾、破坏和其他灾害事故发生;做好园区门卫执勤、安全巡查、队列训练,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等工作。
2.负责开展安全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学生管理
1.负责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抓好学生组织纪律,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发展学校特色管理模式。
2.主动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好各项活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一寸免冠彩照2张、《红河州职教园区教育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份),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人员须自行下载《红河州职教园区教育指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列为招聘对象。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委托他人带所需材料现场报名。报名表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hhzyjsxy_xsc@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红河州职教园区安保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白老师0873-3194276;18848788848
车老师0873-3060330;15126133116
(二)面试。通过现场问答、技能考核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学院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决定拟录取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试用。通过面试考核且体检合格者,学院将电话通知本人报到,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试用期为6个月。
(四)聘用。按园区临聘人员管理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待遇
(一)薪资
基本工资:3640元/月。绩效工资:200-500元/月,职务津贴:队长:600元/月,副队长:400元/月。有重大立功表现单次奖励500-2000元。每学期为一个考核周期。
(二)其他
工资按月计发,试用期执行基本工资发放标准。上班时间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享受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