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赣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由赣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学校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素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之美誉的赣州市。学校聚焦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向,构建了以工为主,多学科相支撑、协调发展、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面向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30余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7大学科门类,在校生8600余人。
学校累计为社会培养了3.2万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办学二十年来,已发展成为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高校前列、享有良好社会声誉的应用型本科大学。
(详细信息见学校主页http://www.gnust.edu.cn/)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1.辅导员(F01-F05):以编制备案制招聘20名。
2.教学骨干(G01-G07):以事业编制招聘18名。
3.其他专任教师(S01、ZO1-Z22):以编制备案制招聘3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③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⑤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②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⑥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⑧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⑨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正在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学历要求
1.应届报考人员需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本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或取得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申报教学骨干以及专任教师岗的,本硕所学专业应一致或相近。
注: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1日(含4月1日),30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1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日后出生)。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岗位条件中出现的“学校现有招生专业”是指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冶金工程、自动化、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测绘工程、土木工程、通信工程、工程造价、电子商务、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法学、葡萄牙语、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英语、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工程管理、网络工程。
2.“曾担任学生干部”指曾担任校院两级团学组织主要工作人员(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校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校院两级党员服务站站长,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学生社团工作部(社团团工委)负责人等。需有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经办人亲笔签名、注明任职时间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模板参考附件2)。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有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3)。
4.岗位条件中学科专业后面括号内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在课程设置上相近的情况说明等材料。取得国外学历的,另需提供所修课程成绩单。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学科专业代码说明详见附件4)。
5.报考设有“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正式编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亦可报考。考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两年择业期证明,证明至今未就业。
6.如拟聘用人员现为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以及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证明均需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供。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5月7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1.下载并如实填写《赣南科技学院2022年各类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5)、《赣南科技学院新入职教师政治审查个人鉴定表》(附件6),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者将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后,按“应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电子邮件至招聘指定邮箱gnust_rc@163.com。应提交材料包括:《赣南科技学院2022年各类人员公开报名表》(含Word版和打印签名扫描版)、《赣南科技学院新入职教师政治审查个人鉴定表》(打印签名扫描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校验证报告等)、特定岗位的其他相关证明(如:党员证明、留学期间成绩单、工作证明、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3.在线填写《赣南科技学院2022年各类人员招聘报名信息统计表》,登记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以便与邮件材料核对。https://docs.qq.com/form/page/DY1lvR1lObUVkZE1o
4.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相关表格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报名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弄虚作假,将被取消聘用资格,已参加考核的,成绩一律无效。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五、资格审查
接收报名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及所需材料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核方式
(一)专职辅导员岗
1.采取“专业笔试(40%)+结构化面试(60%)”考核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分数各100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通过资格审查获得笔试资格人员全部参加闭卷考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教师基本素质、综合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和管理协调能力等。笔试设置合格线分数,高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成绩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1:3的岗位,高于合格线的进入面试;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
(二)专任教师岗(含教学骨干及其他专任教师)
1.采取“试讲(40%)+专业面试(60%)”考核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试讲、专业面试各100分,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试讲:主要考察专任教师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素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等。根据试讲情况设置合格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的人员中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未达1:3比例的合格线上所有人员入围下一环节。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3.专业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的学科及岗位设置问答题进行面试,考察应聘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对本专业教学及人才培养的看法见解等。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1.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由赣南科技学院纪委综合办公室和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政审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八、聘用、待遇
(一)聘用
1.对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辅导员岗聘用人员本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职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具体详见聘用合同。
4.专任教师岗(不含教学骨干岗)聘用人员与学校首次签订6年聘用合同,首聘期期满未考取国内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者或者未在就读高校规定的最长学制范围内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者,需低聘或转聘至非专业技术岗。
5.入围考生应在正式入职前自行与其他单位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赣南科技学院报到上班,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弄虚作假,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待遇
1.按照招聘岗位对应的事业编/编制备案制聘用;
2.参照事业编人员标准执行薪酬福利待遇、依规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各类社会保险,并缴纳职业年金。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向学校提供准确的联系邮箱及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初审情况、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gnust.edu.cn/)。
3.应聘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工作监督
学校各类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综合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招聘过程中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监督电话:0797-8312681。
十一、其他
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 龚老师 0797-8312630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赣南科技学院组织人事部(主教学楼919)。
附件:附件1:赣南科技学院2022年急缺师资招聘计划相关要求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