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招聘公告(2022年3月22日发布)和有关规定,现将2022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5月24日(周二)中午12:00--12:30。
截至当天12:30未按要求准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地点:鄞州区青少年宫(吉庆宫),鄞州区吉庆街75号。
三、具体要求
1.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1.
2.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即进入面试,建议考生提前用好午餐,并适当自备干粮与饮用水,一旦进入考点需到考试结束后才能离开。
3.面试分成技能测试和试讲两个部分。其中,技能测试形式为:即兴绘画30分钟(绘画作品无需表现色彩)、弹琴(自备曲目弹奏1分钟、即兴弹奏1分钟)、唱歌(自备清唱歌曲1分钟、即兴视唱1分钟)、舞蹈(自备作品,时间2分钟)。所有即兴项目允许考生现场练习1分钟。自带材料:绘画用铅笔、记号笔、橡皮等;舞蹈伴奏音乐(音乐限定MP3格式,用U盘拷贝)。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因疫情防控需要,防控要求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务必预留好核酸检测采样与出报告的时间差,确保资格复审入场时具有24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生健康申报表》、《考生防疫承诺书》,以上材料缺一不可,经现场扫描考点场所码并检查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考生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场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提供纸质报告原件或支付宝“浙江健康码”-“相关服务”-“核酸检测结果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截图打印件。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考生(“14+7”管理)和实施“2+14”“3+11”健康管理的考生,未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以及日常健康监测期的。
(3)不能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考生需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方可入场,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及后续面试全过程(除核验身份外)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附件1资格复审材料清单.doc
附件2.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附件3.考生防疫承诺书.docx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