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清河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嘉兴市清河幼儿园隶属于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主管,是一所公益性公办幼儿园,目前拥有两个园区(清河总园、穆湖分园),地处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为吸纳优秀幼教人才,满足幼儿园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嘉兴市户籍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嘉兴市户籍的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2.在职教师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5日之后出生),曾获县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7月15日之后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涉嫌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7月15日8:30-15:00,地址:嘉兴市禾兴北路清河西区顺兴路46号,嘉兴市清河幼儿园穆湖分园,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现场报名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2022年嘉兴市清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
(3)户籍证明(或户口本);
(4)学历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学校出具的证明或社保凭证或劳动合同等)
(7)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3.资格审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试内容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由嘉兴市清河幼儿园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上午8点30分;地点:嘉兴市清河幼儿园穆湖分园(嘉兴市禾兴北路清河西区顺兴路46号)。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内容包括微课试讲和技能技巧。微课试讲:根据提供的资料,现场备课、微课试讲、回答专家提问。技能技巧:自弹自唱规定曲目;才艺展示(限3分钟内)。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全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视作缺考。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清河幼儿园组织实施、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监督指导。
咨询电话:13706581891联系人:盛老师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0573-82058367(南湖区教体局)
嘉兴市清河幼儿园
2022年7月6日
附件12022年嘉兴市清河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