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雇员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浦江县雇员制教师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招聘部分雇员制教师补充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计划招考雇员制教师10人。具体招考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考范围和对象
(1)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职位,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浦江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工作一年及以上的非编在岗教师(在岗时间计算,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其中合同期未满的在岗教师,需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意见书方可报考。
(2)境外留学人员,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研究生学历的,要求具有国内本科学历,才可报名。
(3)雇员制教师不能报考。
2.报考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具有与招考职位(专业)相适应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在1986年7月27日以后出生;根据上级关于民办学校转公办的相关工作要求,转公前民办学校在岗教师(原浦江县仙华外国语学校、浦江县龙峰国际学校在岗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1971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三、招考程序和办法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考采取按职位招考的办法,经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考办法如下: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不得兼报。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浦江县浦阳第二小学(环城西路25号)
3.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请携带报名表(见附件2),相关个人资料,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需缴纳考务费50元。
相关资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与报名时填写的身份证号一致);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5.《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教师报名表》;6.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合同期未满的在岗教师,还需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7.如是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也可由学校出具用工形式说明),所在学校的任课一览表(学校盖章)。
(2)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国内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准考证领取方式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10日下午(2:00~5:30)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主要考察专业技能水平。其他职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方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对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数1:2(四舍五入,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1门,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小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面试折合分+笔试折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2(四舍五入,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当年公务员招考考察标准执行。
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县教育局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须在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完成,招考职位人员聘用审批文件下发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其它事项
1.缴费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相应增加到其他职位,根据报名情况按以下顺序进行调整:(1)高年段学科职位调整至下一年段相应学科;(2)调整至紧缺学科音乐、体育。
2.专业大类按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
3.雇员制教师与同条件在编教师同工同酬(所有工资待遇一样),待遇按照《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江县雇员制教师招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浦政发〔2018〕16号)执行。
4.雇员制教师聘用后在浦江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雇员制教师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在浙江信用网公布违纪违规考生信息。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6.鉴于本次招考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应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教师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
7.本次招考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考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考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8.本次招考所有环节信息均在浦江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pj.zjer.cn)、浦江县政府网官网(http://www.pj.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9.报考人员对本次招考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0.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达到法定退休条件人员除外)。
11.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遵守浦江县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发布。
12.咨询电话:0579—84206560、8420590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浦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浦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考雇员制教师招考计划.xlsx
浦江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