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兰溪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市教育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2023年我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含特殊教育,下同)、幼儿园公办编制教师32名。现将本次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与范围
1.兰溪籍生源(含大学在兰溪就读或已在兰溪工作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高考文化课第一批(重点)录取的本科毕业生,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要求);
(4)本科学历毕业生,专业相符(报考小学岗位的专业不限),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5)国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相符(报考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专业不限),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1)硕士、博士研究生;
(2)高考第一批(重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学历毕业生;
(3)2023年应届(含2022毕业择业期内)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本科期间获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省政府及以上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与兰溪籍考生相同。
(二)幼儿教师招聘对象与范围
1.兰溪籍生源(含已在兰溪任教的非兰溪籍非编幼儿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要求);
(2)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和五年制师范教育大专毕业生,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要求);
(3)本科毕业,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专业不限;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起点学历为中等师范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二、报名条件要求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与范围规定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1988年2月13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下同)以内;
2.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除外),或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与学科要求相一致的普通话等级证,具体要求见附件1;
3.专业要求:见专业资格审查相关相近专业规定,具体要求见附件1。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受专业限制;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教育;
5.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
(一)中学(含特殊教育)教师岗位(11名)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特教 |
诸葛中学 |
1 |
|||
马涧初中 |
1 |
|||
横溪初中 |
1 |
|||
柏社中学 |
1 |
1 |
||
梅江初中 |
1 |
|||
曙光学校 |
1 | |||
待定 |
3 |
1 |
||
合计 |
6 |
3 |
1 |
1 |
以上岗位按中学教师要求进行考试。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用。录用后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择取学校。
(二)小学及音体美教师岗位(14名)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科学 |
英语 |
白沙小学 |
1 |
||||||
柏园学校 |
1 |
1 | |||||
建设小学 |
1 |
||||||
墩头小学 |
1 |
||||||
黄店小学 |
1 |
||||||
永昌小学 |
1 |
1 |
|||||
横溪小学 |
1 |
||||||
待定 |
1 |
2 |
1 |
1 |
|||
合计 |
5 |
3 |
2 |
1 |
1 |
1 |
1 |
上述招聘岗位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用。录用后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成绩优先由考生选岗。
(三)乡镇中心幼儿园招聘岗位(学前教育7名)
单位 |
选聘教师数 |
横溪中心幼儿园 |
1 |
梅江中心幼儿园 |
1 |
柏社中心幼儿园 |
1 |
黄店中心幼儿园 |
1 |
诸葛中心幼儿园 |
1 |
游埠中心幼儿园 |
1 |
马涧中心幼儿园 |
1 |
合计 |
7 |
注:①应聘人员录用后,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岗位;②如有上述乡镇中心幼儿园聘用的非编教师被录用,可优先选择原聘用单位。
本次招聘各岗位,如因报考人数不足,所缩减的招聘数可进行调剂或增加其他招聘批次的招聘数。
四、招聘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自愿报名
(二)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报名人数不足招考名额3倍的,按比例核减该学科的招考名额。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分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参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zjzs.net)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学科教学的内容、高等教育对应的教学内容、教材教法(含课程标准的内容)等内容。体育和美术学科专业知识考纲见附件2。小学学科专业知识参照中学(初中)学科进行考试。笔试时间15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低于此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含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面试办法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兰溪教育公告公示栏另行公告。网址如下: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433577/index.html
(三)奖励加分
师范类本科(含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期间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加4分。
(四)体检
按聘用数1:1的比例,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五)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不宜聘用为教师的不予录用,依次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
(六)录用办法
按各岗位招聘数,根据总分(笔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成绩+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符合录用条件者。总分相同,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另行考核确定。面试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七)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录用。
五、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实名申请加入兰溪市教育局指定的微信群,于2023年8月2日到市教育局签约、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录用处理,递补符合录用条件者(含符合提前批招聘条件人员)。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延期转正,录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在兰溪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报名
(一)报名方式
考生结合报考条件要求,根据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范围对口报名。报名采用微信扫码填报个人信息的方式进行。
(微信扫码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28日下午5时前。
七、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有效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最迟于3月10日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兰溪教育公告公示栏公告公示。网址如下:http://www.lanxi.gov.cn/col/col1229433577/index.html
(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考生参加)
笔试成绩公布后再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报名表(附件3,自行提前填写或打印)、身份证、学历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写有就读专业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师范生需注明,二级学院证明无效)、教师资格证(研究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省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考生。
以“已在兰溪工作人员”与“已在兰溪任教的非兰溪籍非编幼儿教师”身份报名人员,需提供在兰溪相关单位或幼儿园工作的依据(有劳动合同并参加养老保险)。
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
八、网上缴费
初审合格名单公布后,初审合格考生按浙江政务服务网发送的手机短信通知要求,于3月15日下午3时前完成缴费(具体见短信通知),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九、理论考试与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一)理论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公告。
(二)准考证领取:考试前3天内到兰溪市教育局领取。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均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兰溪教育公告公示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79—89010087、88821100、88821128、88820207。
兰溪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