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江西师大)
为加强高中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我县高中教育发展,经信丰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信丰中学、信丰二中、信丰一中三所高中学校招聘高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教师。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本次现场招聘高中教师若干名,学科包含: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政治、历史、计算机。(招聘数额在赣南师大现场招聘结束后确定)
三、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报考高中语文、英语、化学、生物教师须为第一学历师范院校专、本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师范院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免费师范生和江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免费师范生;
报考高中数学、物理、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教师须为2016—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二本(不含分校或办学点)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3.报考人员所报学科须专业对口。
4.正式录用前须取得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
5.近五年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刑事处罚、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具备本次招聘资格。
6.本县在编在岗教职工、特岗教师不具备本次招聘资格。
四、招聘办法
1.江西师大现场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按学科进行报考,招聘岗位报考人数大于招聘人数时,按具体岗位招聘人数依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预聘对象,各学科报考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岗位人数时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80分。末位总分相同者,由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另行组织确定。
3.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含审题时间),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题目由评委面试前临时命题。(面试时携带好报到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具体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学校,现场选岗签约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报名、资格审查与录用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返还,上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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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就业推荐表)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明)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每人限报一门学科。
3.签约。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相关规定确定预录人员后由信丰县教体局代县政府当场与其签约。
六、招聘时间和地点
1.报名及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9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江西师范大学图文信息中心
3.江西师大面试时间:2019年11月30日下午3点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报考人在报名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证件,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将取消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在信丰报考。
4.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照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生手机等通迅工具不得带入考场,否则以舞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八、其他
1.体检。预录对象入编前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预录对象经体检合格者,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聘用有关手续。聘用人员在信丰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满5年的,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录用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的;
③2020年7月30日前不能按时提供报到证的。
④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3.政策待遇。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经县政府审定后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享受规定的工作补贴和住房补贴政策待遇。工作补贴标准为: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工作补贴由用人单位和县财政各负担50%。住房补贴标准为:每月额外享受县政府住房补贴500元/月。在我县工作不满5年提出辞职的,须全额归还已享受的工作补贴。
本公告解释权归信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我县还将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中、初中、小学各学科教师招聘。(咨询电话:0797-3339466)
信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