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中学招聘高层次紧缺教育人才的公告
为推进区域教育,加强人才建设,经上级部门同意,宁波市北仑中学决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紧缺教育人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指标及报考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等详见《宁波市北仑中学招聘高层次紧缺教育人才岗位、指标及报考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见附件一)。
二、招聘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严格测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时间、地点
2019年12月6日,上午8:00,宁波市北仑中学(北仑区新碶街道泰东河路358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11月28日——12月5日,联系电话:0574—86711038,联系人:王老师,沈老师。
2.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资格审查
相关资格材料考生在报名时提交审核,也可先发送至邮箱:89333179@qq.com,考生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2020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大学期间荣誉证书、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此证书可暂提供电子照片及打印件,但须于公示体检名单前出示纸质原件)或指导学生获奖证书。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递交一式两份《宁波市北仑中学招聘2020年高层次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二),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此次招聘岗位为高层次紧缺岗位,如果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按实际招聘人数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形式为教学设计)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笔试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学科教材,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仪容仪态、职业素养等。
3.时间、地点:报名后,进行考试,随到随试。
(四)签约、体检、考察与录用
1.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所有签约人员均需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察
北仑区教育局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20年8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或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4)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5)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6)新录用人员在北仑教育系统至少需要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五、相关待遇
1.安家费:如录用教师系省特级教师,享受安家费70—100万元;地级市名师,享受安家费40—60万元。
享受安家费的录用人员,凭本人在北仑的购房合同(期房)或房产证件或不动产权证可申请一次性发放安家费。未在北仑购房的分三年发放,每年发放总额度40%、30%、30%。
2.人才津贴:如录用教师系省特级教师或地级市名师,每年经考核合格,省特级教师享受区专项人才津贴12万元,地级市名师享受区专项人才津贴4万元。其它录用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任为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每人每年根据学校奖励制度及培养学生获奖情况,给予奖励。
六、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col/col115591/index.html(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公示公告)。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3)联系电话:0574—86711038,王老师、沈老师。
(4)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9383999,胡老师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