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三门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2022〕35号《关于改进新教师招聘方式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规定,现将三门县教育局校园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1992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其中报考高中体育、音乐、美术的应具备学历要求条件③或④):
①高考第一批次(或第一段)录取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②被高校拟推荐为“省优秀毕业生”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③普通高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要求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④教育部第二轮公布的“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5.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相同或相近。
6.2023年普通高校定向培养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7.户籍不限。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招聘具体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详见《三门县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2日(星期六)上午9∶30—12∶3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门内网球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三门县教育局报名点。报考考生须符合浙江师范大学疫情防控要求方可进入报名。
(联系人:吴老师13968501832,黎老师1395852151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三门县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完整。现场报名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推荐表、高校学历证明(需明确专业、是否全日制第一批(或一段)师范类、是否“双一流”高校或专业、是否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对符合学历要求条件②的报考考生须提供高校出具的拟推荐为“省优秀毕业生”的证明。现场报名携带的材料当场接受资格审核。
4.注意事项
(1)本次异地招聘可能会出现不确定的因素,除取消招聘活动外,其他如遇现场地点位置临时变动等情况,不再另行公告,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信息失实,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以学科为单位,同一学科由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优先择岗。
(4)拟聘用对象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高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如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5)被高校拟推荐为“省优秀毕业生”的拟聘用对象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三门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省优秀毕业生”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如未获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6)拟聘用对象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处理。
(7)拟聘用对象签定就业协议书后,服务期五年,不得毁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到三门县教育局。
四、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综合报名对象的基本情况、获奖情况等择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考生备课4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分数低于70分的考生不予签约。面试时间定于2022年11月13日上午进行,考生报到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签约录用
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如果有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不足的,一律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三门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出现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4)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发〔2008〕82号)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可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被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要求
1.因疫情防控需要,报考人员须提前熟悉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的疫情防控要求,按以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①近7天内无省外行程;②近7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③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④健康码绿码;⑤身体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⑥无新冠肺炎相关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接触史。
2.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与公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违反有关规定的,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使招考工作合法有序、周密进行,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三门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0576)83317603。
3.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本公告解释权属三门县教育局。
三门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