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防城港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补齐配优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防城港市教育局组织直属中小学参加自治区教育厅于3月12日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以及3月18日在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举办的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公开招聘一批市直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63个,计划招聘教师133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一)使用编制招聘的岗位32个,计划招聘教师50人。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31个,计划招聘教师83人。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1日期间出生)。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1日期间出生)。
(三)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应聘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语文教师岗位,学科教学(语文)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将于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且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也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3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也需取得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2〕72号)的文件精神,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退役军人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防城港人才网(http://fcg.gxrc.com)、防城港教育局网站(http://jyj.fcgs.gov.cn)、防城港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及广西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gxbys.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审核
应聘报名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第一场已招聘满岗位的单位,则不再参加第二场招聘;第一场未招聘满岗位的单位,可申请参加第二场招聘。
第一场:广西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
邮箱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11日18:00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2日9:00-14:30
第二场:广西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
邮箱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3月17日18:00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4:30
1.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姓名+联系方式+招聘岗位名称”形式命名,发送至招聘单位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需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扫描成PDF文件或JEPG照片文件。经招聘单位电话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审核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现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经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进行面谈,审核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方可报考。
(三)组织考试
1.笔试。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通过试讲方式开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四)签订协议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若面试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单位与考察人选达成就业意向后,双方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察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察结论。
2.体检。防城港市教育局负责体检的组织实施工作。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防城港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纪律
(一)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
(二)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四)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防城港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防城港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70-2883827。
附件1:2023年防城港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