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我区2023年教师招聘计划,为及时补充优秀师资,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现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拟面向国内2022届、2023届高校毕业生择优引进(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2022届、2023届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对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2022届毕业生要求毕业未就业),具有硕士学位;
2.国内高校2022届、2023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对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2022届毕业生要求毕业未就业),具有学士学位。
(二)待遇
被聘用者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30名)
初中语文4人、初中数学4人、初中英语4人、初中道德与法治1人、初中历史1人、初中体育4人、初中美术5人、初中音乐4人、初中信息技术2人、心理健康教育1人。
(二)资格条件
1.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中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3年修订)》执行;
2.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者优先);
3.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含8月31日);本科生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含8月31日)。
4.身心健康且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招聘形式
1.招聘形式:宜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组织招聘学校到相关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招聘单位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笔试、面试后,择优引进(聘用),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2.招聘批次:第一批次在宜春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执行全部招聘计划);第二批次在江西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视第一批次招聘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开展第二批次,若第一批次完成所有招聘计划,将不组织第二批次招聘。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单位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在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宜春经开区官网和宜春经开区公众号同时发布。
(二)网上报名
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教师招聘报名表》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件备注:姓名+学段岗位,例如:张三+初中数学)。本次招聘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学段和一门学科。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因提供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16:00时(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电子邮箱:cqjdbgs@163.com。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对象请于2023年3月3日(9:00-17:00)携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主要荣誉证书、身份证等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本人手写签名的报名表等资料到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留存不退)。招聘小组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进行现场交流,确定进入笔试阶段人员名单,符合资格初审条件者,全部进入笔试(招聘单位届时通知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地点:宜春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
(四)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3月4日上午9点。
2.笔试安排: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考生,请保持手机畅通)集中参加笔试。
3.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要求笔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名单(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招聘小组同意,全部进入面试程序;末位笔试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五)组织面试和签约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5日上午8点开始。
2.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间12分钟。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需要加试所学专业技能展示,展示表现纳入面试评分,不单独设立评分板块,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教材:面试教材为招聘学校现行通用教材,具体详询招聘学校。
4.确定签约: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笔试成绩不纳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签约对象名单(出现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则以同分考生笔试成绩确定签约对象)。招聘单位现场与考生完成签约手续(请考生携带好《三方协议》)。
(六)体检与考察
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社局、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对毕业生进行体检、考察等工作,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和宜春经开区官网及宜春经开区公众号进行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聘结果报宜春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2.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3.放弃聘用资格者;4.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七、咨询电话
1.宜春市经都学校:0795-7289290、13767592021(黄老师)
2.宜春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795-3918590、3918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