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赴高校选聘人事代理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区高中、职教及城区初中学科教师不足问题,结合师范类院校“双选”契机,拟到高校选聘人事代理教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时间、地点安排
(一)信息发布:2023年4月8日通过选聘学校公众号以及哈尔滨师大、东北师大、吉林师大、辽宁师大、沈阳师大、陕西师大、山西师大和河北省内各高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7日8:00-16:00 公教楼A402 404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8日 公教楼A401 404 405 406 407
(四)报名及面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学楼(河北省石家庄南二环东路20号)
二、选聘指标及条件
(一)选聘指标:
注:第二中学音乐学科要求民乐专业(笛子、古筝各1人)2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体育学科要求体育教育或运动训练专业;第四中学音乐学科要求声乐专业;碧海学校计算机学科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二)选聘条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对于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秦皇岛市抚宁区赴高校选聘人事代理教师报名表》;3.高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4.在校学习成绩汇总表复印件(加盖院校主管部门公章);5.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院校主管部门公章);6.获得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和聘用指标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1,低于1.5:1的,可由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聘用指标做出适当调整。
(二)资格审查: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选聘要求的,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三)组织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第二中学音乐学科面试分为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展示三部分,满分为120分;其他学科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试讲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专业课内容,试讲教材由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提供。试讲题目由评委现场拟定,参加面试考生提前1小时抽取试讲顺序,并在个人试讲前30分钟抽取试讲题目,在封闭状态下准备试讲内容,试讲不超过8分钟,要求有板书。试讲后进行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评委当场拟定并提问,答辩不超过2分钟。应聘第二中学音乐学科考生在答辩之后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内容为笛子或古筝演奏(乐器自备),曲目自选,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评委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四)确定人选:每个申报岗位分别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根据聘用指标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人员:1.学历层次高者优先;2.获得奖学金层次高者优先;3.获得同层次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4.退役军人优先。
若岗位指标未完成,由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岗位指标做出调整。
(五)组织考核:工作人员联系拟聘人员所在院校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电话沟通等形式对拟聘人员在校表现、知识水平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缺额按序递补。考核结束后,聘用学校与拟聘人员现场签订聘用协议。
(六)体检聘用:由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总成绩排名由下一个应聘人员递补。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参照我区同等条件在编在职教师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职称评聘参照省人事厅《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执行。
五、聘用要求
(一)体检合格者为正式聘用人员,于规定时间到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报到,报到时须提供个人档案(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三方就业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上岗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每个聘期为五年,首个聘期内不得申请调离聘用岗位。
(三)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被聘用人员上岗后,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完成每学年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中途提出解约,凡自行离岗的不予办理解约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成立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人社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学校责任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教师教育与人事股,负责协调组织本次选聘工作。
(二)涉及到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凡违反选聘纪律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本方案由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35-6012704。
报名咨询电话:
抚宁区第一中学18333500166(张老师)
抚宁区第二中学15903350180(乔老师)
抚宁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13482935899(杨老师)13503237042(李老师)
抚宁区第四中学 18333572561(张老师)
抚宁区碧海学校 13833560444(魏老师)13703239445(宋老师)
附件:
1.秦皇岛市抚宁区赴高校选聘人事代理教师报名表
2.秦皇岛市抚宁区赴高校选聘人事代理教师面试评分标准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