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编制招聘网
首页 浙江教师 福建教师 江苏教师 广东教师 江西教师 安徽教师 北京教师 上海教师 天津教师 湖南教师 湖北教师 河南教师
河北教师 海南教师 重庆教师 贵州教师 辽宁教师 吉林教师 山西教师 广西教师 云南教师 陕西教师 甘肃教师 青海教师 四川教师
山东教师 内蒙古教师 黑龙江教师 宁夏教师 新疆教师 西藏教师 面试 考试大纲 试题 特岗教师 教师资格 教师招聘 每日汇总
教师招聘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湖南教师招聘网 >> 株洲教师招聘网 >> 内容

2023年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50名)

时间:2023-04-16 15:20:40 点击:

2023年醴陵市公开招聘(选调)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50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公开招聘(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选调)岗位16个,招聘(选调)计划50个,其中,公开招聘计划46个,公开选调计划4个(详见附件1)。

三、招聘(选调)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依此类推。报名年龄界定以本人档案为准;

6、愿意在醴陵最低服务5年;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6、报考聘用后即与单位领导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7、法律、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招聘(选调)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醴陵教育信息网”。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共3天。

(二)报名方式与地点:本次招聘(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解放路东段劳动大厦)。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携带有关证件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选调)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根据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限报考一个岗位,按要求提交报名相关材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片3张;

2、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醴陵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

3、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原件的,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市外在编在岗教师应聘的,需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附件3);

8、岗位要求醴陵户籍的,指报考人员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是醴陵户籍;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相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选调)不接受更改报考岗位申请。确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申请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7:00-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报的即为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3、本次招聘(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的,由招聘(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醴陵市教育局和醴陵市人社局认定。招聘(选调)岗位要求是专业类或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需符合指导目录分类中任意一个。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需一致。本次招聘(选调)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4、本次公开招聘(选调)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考生须保持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后果及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在考察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未按规定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并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笔试准考证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领取,考生请注意保管准考证,以便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有关信息。

(三)笔试内容

根据不同岗位,分7套试卷(各岗位考试内容详见附件):

A卷考初中和高中语文学科知识;

B卷考初中和高中数学学科知识;

C卷考初中和高中英语学科知识;

D卷考初中和高中理科(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知识;

E卷考初中和高中文科(政治、历史、地理)学科知识;

F卷考初中和高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基础知识;

G卷考教育综合知识。

(四)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紧缺特殊岗位,经醴陵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五)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岗位的1:2)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

根据不同岗位,采取方式如下:

1、高中岗位根据本岗位高中学业阶段任教学科进行试教;

2、初中岗位根据本岗位初中学业阶段任教学科进行试教;

3、小学岗位根据小学学业阶段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自选其一进行试教;

4、城区选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

(六)成绩合成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增加答辩环节。

七、体检与考察

各招聘(选调)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项目。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应积极配合考核组的考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醴陵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醴陵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醴陵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原则上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市;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脱产读研、长期进修等;④辞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清退,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1—23284471(醴陵市教育局)

0731—23240958(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731—23289948(中共醴陵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本次招聘(选调)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醴陵市公开招聘(选调)中小学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3年醴陵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xlsx

附件3:2023年醴陵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陵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3日


全国教师招聘QQ交流群:616777833


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谨防受骗提示:如果报名时出现收费或汇款等情况,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站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本站招聘信息来自各地人社局、政府网、人事考试网、教育局、高校、中小学等官方信息,快速及时、权威可靠。如果有侵犯版权请联系下方站长qq,我们将在24小时之内删除!



全国教师招聘推荐
最新更新文章
  • 教师编制招聘网(www.yingyudengji.com/jiaoshi/) © 2023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Powered by 教师编制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