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2023年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属学校招聘教师15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15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入职前取得相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要求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八)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示范区在职在编教师(含聘用制教师);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信息在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ensheju.nanyang.gov.cn/)、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yrsksw.com/)和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www.nysfq.gov.cn/)进行发布。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17:00,报考者登录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yrsksw.com/),点击“2023年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者无效。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考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17日10:00至4月23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截止至2023年4月23日17:00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2023年4月23日17:00后,报考申请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23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科。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5.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23年5月16日9:00至5月20日14: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南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白河南兴隆路3号人力资源大厦1205房间)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于2023年4月25日17:30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提交加分申请。报考考生提交加分申请地址为:南阳市迎宾大道6号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组织人社局516室。
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审核汇总在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www.nysf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统一招聘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教育类专业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www.nysfq.gov.cn/)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本人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入职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学院出具的《师范生证明》,入职前需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新店小学岗位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以及就业报到证(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区外在职教师中放宽年龄的优秀教师须提供近5年内获得的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颁发证书的相应机构的文件或简报;
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需要进行递补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4.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5.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遇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编制等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新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农村学校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www.nysfq.gov.cn/)为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记入诚信档案库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未尽事宜,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1166528
监督电话:0377-63192359
技术咨询电话:400-821-7039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重要提示: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与南阳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3个功能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在同一时间举行,考生仅能报考两项考试中1个岗位,多报者无效。
附件:1.2023年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2.2023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笔试考试大纲.docx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