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阿克苏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0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设置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的(精神类疾病),一经发现,予以解除聘用。
5.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就读高校教务处出具能按时毕业的证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学历层次、入学时间及毕业时间、是否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6.专业要求:与中小学学科相对应的师范类专业。
7.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8.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持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应届毕业生要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9.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阿克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满一年的人员。
2.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止至2023年5月16日。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6日16︰00)。
1.网上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可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xinjiang.gov.cn)按相关提示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所就读高校教务处出具能按时毕业的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高校学生成绩表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退役军人还需上传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照片。
2.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考生网报操作后,应及时查看网报是否成功,因个人操作失误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考生自负。
(2)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填报的通讯方式应准确有效,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法联系所导致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2023年5月27日-29日)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结束后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5月30日。
考生可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进行查询,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准考证发放(2023年6月9日-10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3年6月9日-10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退役军人证(军人携带),202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携带相关证明,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教科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11日10︰00进行。
2.笔试地点:在阿克苏市、库车市设立笔试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1门,主要是报考学科初中、高中学段专业知识(初中占40%、高中占60%),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笔试成绩查询:6月15日16:00公布笔试成绩,请登录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进行查询。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4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5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6月22日至23日,地点:阿克苏市少年宫。
2.资格复审要求。入闱面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退役军人证等原件及相关证明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入闱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复审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七)发放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八)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上的信息为准。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以结构化面试+试讲为主,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需要进行专业测试。
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根据考生试讲、答辩情况予以赋分,确定符合岗位人员。
3.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于6月28日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或阿克苏地区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政审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各县(市)教科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执行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县(市)教科局负责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市)教科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政审。县(市)教科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调剂
对入闱面试且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调剂到本县(市)或地区其他县(市)相同学段学科或低学段同学科的空缺岗位。符合空缺岗位调剂资格的考生,根据申请调剂岗位代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被调剂录取的考生由各县(市)教科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二)公示
县(市)教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阿克苏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并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和阿克苏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各县(市)教科局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教师凭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原件赴岗报到。新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县(市)教科局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招聘县(市)教科局。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阿克苏地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阿克苏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3年内不能参加阿克苏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时刻关注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和阿克苏政府网(网址:http://www.aks.gov.cn)发布的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招聘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信息发布
(一)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和阿克苏政府网(网址:http://www.aks.gov.cn)进行发布。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信息、笔试成绩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查询。
(三)面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等信息均通过阿克苏政府网(网址:http://www.aks.gov.cn)进行发布。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阿克苏地区教育局:0997-2122010、2530803
阿克苏市教科局:0997-2133363
库车市教科局:0997-7797928
沙雅县教科局:0997-8395543
新和县教科局:0997-8166809
拜城县教科局:0997-8621657
温宿县教科局:0997-4535747
阿瓦提县教科局:0997-5126967
乌什县教科局:0997-5324975
柯坪县教科局:0997-582388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97-2510897
六、相关事项
(一)阿克苏地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简章由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阿克苏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