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庆市第八中学校工作人员36名。具体岗位类别、数量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累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特别提醒:根据工作安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和报名须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2023年5月23日9:00至2023年5月27日9:00前登录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报考人员网上报名1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报名是否通过(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区教委)。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如因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3年5月27日上午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并重新提交。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5月23日9:00至5月27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请考生注意确认缴费是否成功,逾期不再补缴。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退还其报名费。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6月7日9:00起至6月10日10:30,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左右,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考试类别、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初定为6月1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笔试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规则:
(1)笔试中缺考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专业技能测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等事项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按规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附件9)。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于2023年6月,具体时间、地点由区教委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和渝北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方式采取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教育教学理念等。
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考试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对按规定降低开考比例至1:1的,其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综合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渝北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通过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渝北区教委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在本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区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内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重庆市第八中学校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023-67825273、023-67806609;
渝北区教委:023-67813597。
重庆市第八中学校:023-6501302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