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和《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隆阳区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隆阳区2023年中央特岗教师招聘人数为100人,全部面向山区学校。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聘,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符合服务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5.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6.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严格“持证上岗”,此类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即2023年8月底前)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7.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在岗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如专升本在读学生、研究生在读学生)不属于特岗教师招聘范围(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5日)。
(三)服务年限
3年。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2023年6月5日8:00至6月9日18:00)。
采用网络提交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
考生登陆网站后→选择注册按钮,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填写信息,仔细核对并保存→上传附件,仔细核对信息及附件,勾选同意声明后确定提交→报名信息查看→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按照“报哪里到哪里考”的原则,在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参加笔试,笔试考点及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验证报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信息一经提交确认后,不能作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等情况,造成无法进入考场考试、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审核报名资格:(2023年6月5日-14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单位一般在报考人员报名两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6月12日18:00至6月1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岗位报名人数统计将于6月8、9、10、14日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通报,建议报考人员理性选择报考,勿观望扎堆。
3.打印准考证:(2023年7月4日8:00—8日9:00)考生登陆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
(1)总体安排
笔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
(2)笔试时间
2023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和中学2个类别:小学考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中学考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2.公布笔试成绩:2023年7月27日左右,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相关栏目查询笔试成绩。
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7月28日18:00前向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登记后,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汇总《云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考试(笔试)查分复核登记表》(附件3)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公布(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在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可据实面试。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认定机构已认定证明)等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待定。
资格复审地点:待定。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以分学科说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满分为100分。
说课时间为15分钟,说课准备时间为30分钟。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待定。
1.面试考生在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报到,接受封闭管理,不按时报到按自动弃权处理。
2.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时仅报告抽签顺序号,不得泄露考生的相关信息。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1.2)×50%+面试成绩×50%。在确定体检人选、选岗、拟聘用人选等过程中,如果同一岗位学科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如出现两个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向隆阳区户籍(或生源地)或师范类毕业生倾斜。同等条件下组织该类考生进行二次面试,以二次面试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五)考察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体检
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届时,隆阳区特岗拟聘人员体检工作将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体检时出现个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合格后又放弃的情形时,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及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
(七)录用上岗
1.确定拟聘人选。隆阳区教育体育局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阳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填写《云南省2023年拟聘特岗教师登记表》并加盖隆阳区教育体育局、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上报保山市教育体育局汇总转报省教育厅审定。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后,隆阳区拟聘特岗教师即可与隆阳区教育体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录用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
考生收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以5年禁考的处罚。
2.培养培训。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岗前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和网上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隆阳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上岗任教。分学科、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己选择对应的学校岗位,由设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四、纪律要求
(一)考试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生录用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采取不正当手段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六)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公告由隆阳区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5-2160711、08752122934
监督举报电话:0875-2122558、0875-2122456
隆阳区实施“特岗计划”领导小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