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城县教育局关于连城县2023年补充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就我县2023年补充招聘(第二轮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26名,其中中职教师1名,中学教师5名,小学教师20名(城区13农村7)。具体岗位、数量、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1、2。
二、招聘对象
已参加2023年全省招聘教师统一笔试,且第一轮未被聘用的符合本文件规定条件的应聘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三)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
(五)符合年龄要求。1.本科及以下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2.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3.在连城县域内的中小学连续任教满1年(2022年7月28日前入职)且仍在岗的临聘人员,报考在岗任教学段的教师岗位时,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4.驻莲部队随军家属报考各学段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
(六)所学专业与聘用岗位学科相同或相近。研究生学历应聘者不作专业要求。在连城县域内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2023年度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应聘者,在报考小学岗位时不作专业要求。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体检要求。
(八)不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正式在职人员符合人事管理规定。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聘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十)不接受下列人员应聘申请: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龙岩市在编教师;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6日止。选择现场报名的,须选择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材料。(1)《连城县2023年补充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2)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交电子版);(3)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报告单;(4)毕业证书;(5)学位证书(报考中学、城区小学岗位需提供);(6)教师资格证书;(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8)身份证。
3.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网上报名,也可自行到连城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和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及全省招聘教师统一笔试成绩报告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并截图)放同一文件夹后压缩打包(邮件及附件名: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lcxjyjjszp@163.com。复审时再按报名材料所列清单提交材料。
(2)现场报名:应聘者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到连城县教育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270号)人事股报名,现场出示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
4.笔试成绩说明
笔试成绩采用应聘者参加2023年全省招聘教师统一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达笔试总分的50%(75分)方为合格。
报考中职学校岗位所需笔试成绩采用普通中学学科笔试成绩。
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且考核合格,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此次报考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加分按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累加。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中注明参加服务项目类别及时间,且须如实填写“加分申请表”(表样见附件5),并在资格复审时将申请表及相关文件依据和证明材料,提交到连城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逾期视为放弃。服务基层项目应聘者的证明材料包含《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其中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二)复审
凡在网上报名且确定为面试对象的应聘人员(名单另行公布),须在8月8日至9日两天内,到连城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复审),并进行笔试成绩查证。复审时须现场出示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所有岗位均需面试,参加笔试并经现场资格确认者为面试对象,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笔试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的,一并列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2.面试成绩。设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人数多于招聘数时,合格线为60分。成绩合格者方具备聘用资格。
3.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计分
招聘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过程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根据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岗位招聘数量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人选名单在“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入围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政审,应聘者须填报《连城县公开招聘教师政审考察表》(表样另行提供),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签署意见后上交。政审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聘用
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另行通知),由连城县教师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入编等手续,并安排在相关学校任教。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用时间为5年(含试用期),聘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
五、待遇保障
新聘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连城县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享受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相同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教师同时符合连城县教育人才引进条件的,在我县本年度教育人才引进可用指标范围内认定为引进人才,并给予享受人才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县1个岗位。
(二)应聘对象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35号令)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应聘对象应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因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应聘对象应关注信息发布渠道。有关通知、公示将在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jlylc.gov.cn)公告,应聘者应及时关注。
(五)应聘咨询电话:连城县教育局人事股0597-8930155(马老师)。
七、本公告内容由连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连城县2023年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学).doc
2.连城县2023年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小学).doc
4.连城县2023年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连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城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