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梁园区教体系统归雁工程公告
根据省、市招才引智工作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梁园区教体系统归雁工程。现面向梁园区区域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引进教师30名,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中小学教师30名,岗位见梁园区教体系统归雁工程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报名。
1.经过公开招聘考试进入或政策性安置,已转正定级且近2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梁园区域外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2.本人或配偶为梁园区户籍(不含示范区),本人父母(含配偶父母)为梁园区户籍(不含示范区);
3.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获得市级以上综合表彰或省级以上单项表彰)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报名
(一)信息发布。
2023年8月31日至9月5日,在“梁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angyu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4日、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商丘市梁园区劳动监察服务大厅(商丘市民主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往西20米路南)。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梁园区教体系统教师归雁工程报名登记表(附件2);(2)身份证、户口簿;(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通过正规渠道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材料(招录招聘文件、毕业分配文件、政策安置文件等);(5)当地编制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附件3);(6)无违法违纪证明;(7)个人征信证明;(8)近2年年度考核表;(9)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6张;(10)配偶具有梁园区户籍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夫妻关系证明;父母(含配偶父母)具有梁园区户籍的,须提供父母(配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报名人员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公开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考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引进岗位人数比例1:1及以下,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法。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引进岗位人数比例超过1:1,采取面试的方法。
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要求见梁园区人民政府网相关信息公告。
2.面试内容:按岗位专业要求,分别采用梁园区现行中小学教材,采取讲课(微型课)和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应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引进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在梁园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公开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群众反映等情况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按照引进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选在梁园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手续办理
由区人社局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区教体局根据学校缺编情况及学科需求,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任教。区财政局为引进人员办理工资手续。区委编办及时为引进教师办理入编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梁园区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引进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引进工作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公告。报名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完成相应公开引进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本次公开引进工作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引进工作无关。
3.严格公开引进工作程序和纪律,接受社会和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4.此公告由梁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370-2276553,监督电话:0370-2267961。
梁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选)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