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邹平市教育系统选聘高层次学科教师(第二批)公告
为优化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10号)等规定,经邹平市委、市政府同意,公开选聘47名高层次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一)选聘数量
中小学教师42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中职教师、幼儿教师5名(岗位计划详见附件)。
(二)选聘范围
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2.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8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使用的学历、学位应有对应关系。具备岗位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海外留学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具体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5.应于2023年9月8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选聘资格。
6.持有符合条件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邹平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市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不满5年的,不得报考;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需经其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工作岗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需经过招录主管组织人事机关同意并盖章;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选聘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9:00—9月12日16:00。报名步骤为: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点击相应报名入口,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在同一个报名时限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3年邹平市教育系统选聘高层次学科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已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的《报名表》由现工作单位盖章。《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上传报名材料。①《报名表》。应聘人员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JPG格式)上传。不能盖章的,要作出说明(由本人手写,说明具体原因)并扫描(JPG格式)上传,如进入考察范围,要在考察前进行完善。报名人员未于9月12日16:00前上传《报名表》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名。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JPG格式);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JPG格式)或电子版认证书;④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JPG格式)。⑤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扫描版,JPG格式)。材料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9月8日11:00至9月12日2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务于2023年9月13日8:30至9月15日11:00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107室领取准考证(本人确实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
(三)面试评议
面试评议时间:2023年9月16日,地点:邹平市黄山实验小学(邹平市醴泉七路366号),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时间共计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占60分(面试试讲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答辩占40分(内容涉及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试讲用教材:使用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考生不准自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面试评议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内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面试评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应聘人员面试评议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
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派出考察组开展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个人档案。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根据面试评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43-4268073
招聘监督电话:0543-4268068
附件:2023年邹平市教育系统选聘高层次学科教师(第二批)岗位需求表.xls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