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修文县第一中学临聘教师招聘公告
学校简介
修文县第一中学(简称“修文一中”)创建于2015年,是一所公办全寄宿制完全中学。2019年2月,获评为全省第一批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支持计划项目学校,今年年初已顺利通过第一轮评估。
校园坐落在修文县城的龙冈山上。1508年,明代著名哲学家、教育家王阳明先生龙场悟道,创建龙冈书院讲学传道,薪火相传弦歌不绝,书院于1785年迁建于修文一中现址。校园占地90亩,学生1796人,教职工人131人,教学班级37个。学校以“人人皆可成才”为办学理念,以“培养知行合一的时代新人”为育人目标,“良知教育”为办学特色,“笃雅”为校训,“自律自强、向上向善”为校风,“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为教风,“立志、勤学、改过、责善”为学风。学校紧紧围绕“省级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和“良知教育全国示范学校”的办学目标,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阳明心学的智慧与方法,开展以“四三四”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良知教育”,即修文修心、立德正心、教学一心、家校同心的“四心计划”,校长领航、良师大爱、大我成长的“三大行动”,立志、勤学、改过、责善的“四训之功”。中国教育报给予正面评价“‘良知教育’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寻找立德树人实践路径方面走出了一条西部欠发达地区‘后发赶超’的新路。”“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了一条可推广的路径。”
建校以来,学校先后荣获共青团中央“小平科技创新实验室”、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样本校、贵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清华大学2020年生源中学、贵阳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贵阳市文明校园、贵阳市优秀德育示范校、贵阳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学校、贵阳市毒品预防教育优秀示范校、贵阳市德育安全网格化工作市级心理健康示范校、贵阳市科普教育基地等。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
(一)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1人,高中数学1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 政治1人,高中历史1人。
(二)招聘要求
具有相应学科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学历以上)及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学校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日—15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进行,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1173435800@qq.com。(投递邮件时请将邮件命名为“学科+姓名+联系电话”的形式)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3)教师资格证书(照片)
(4)普通话证书(照片)
(5)个人简历(电子版)
现场报名:报考教师带上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合格证及个人简历到修文县第一中学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料审核。
3.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00到学校参与面试(面试前,学校将电话通知到本人)。面试采取考生进行10分钟试教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2.试教内容:
自备一堂高中相应学科课程,内容不限。
3.试教地点:
修文县第一中学逸夫楼三楼会议室。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教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核。经学校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修文县第一中学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校内聘用手续,按校聘合同制方式用工,聘期内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二)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4074.24元(含“五险”)。享受县临聘人员春节慰问金、学校评优评先和继续教育培训,养老保险缴纳金额逐年增加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咨询电话:0851-88405786
13985584207(谢老师)
18285110290(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