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2024年度赴部分重点师范院校公开招聘150名中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持续优化师资结构,加快推进金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金水区拟赴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150名中学教师。
一、招聘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和首都师范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心理疾病史,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
(三)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四)毕业时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近五年来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初中语文24人,初中数学26人,初中英语25人,初中体育11人,初中音乐3人,初中美术3人,初中信息技术4人,初中道法11人,初中历史10人,初中地理8人,初中物理10人,初中化学4人,初中生物7人,初中心理健康4人,共计150人。
四、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发布。
(二)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定于2023年11月1日举行(11月1日上午8:30—9:00报名宣讲,9:00以后进行面试,地点设在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二,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1日上午8:30进行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
考生现场报名时需填写《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2024年重点高校招聘教师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院校印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2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招聘小组根据报名资格和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按照应聘岗位对考生分组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与答辩,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所有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在郑州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招聘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它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郑州市金水区招聘教师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聘用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
(三)聘用人员应于2024年7月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受聘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诚信承诺书,不遵守就业协议单方面违约的记入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库。
(八)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郑州市金水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十)不在本方案招聘范围内的其他师范院校招聘事宜另行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金水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