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教育系统2020年3月选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区教育系统拟选聘教师11名。具体岗位参见《宝安区教育系统2020年3月选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2020年8月31日以前毕业,具备岗位相应教师资格,且须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涉及个人荣誉称号如下:
(一)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
(二)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
(三)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
(四)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五)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六)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4月15日;
3.报名邮箱:发送报名资料至指定邮箱(jcjrlzyk@baoan.gov.cn),邮件名以“选聘+报考岗位+岗位编码”命名;
4.联系电话:0755-27787513。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需扫描相关资料原件并将扫描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考试人选。资格审查中没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的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拟聘人数3倍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看资料、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初试,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考人员须提交如下资料:
1.《宝安区教育系统2020年3月选聘教师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本(原件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非全日制学历及学位需同时提交验证证明(如报名时来不及提供的,最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件)。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岗位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职岗位须具备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6.个人资质条件相关证书及文件(原件扫描件);
7.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空表见附件4);
8.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空表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户籍
“考生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深圳户口本落款时间须为2020年2月29日前)报考。
2.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层次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需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已派遣的,档案中须具有就业通知书),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即考生必须为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学历和学位,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考生报考学历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在职学历的不符合条件。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目录中,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年龄要求
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45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74年3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其他年龄的,以此类推。
4.资格证书要求
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0年2月29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5.工作经历要求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2月29日。
四、考试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考试组织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两人及以上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baoan.gov.cn/jyj/)公布。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须在30日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考察报告。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baoan.gov.cn/jyj/)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区教育局按规定时间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区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通过本次考试进入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合同期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如有弄虚作假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工作由各选聘学校组织实行,考察方案由各学校拟定,上交区教育局备案生效后使用。
(三)工资福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区教育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1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解释。
附件: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宝安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5-27787513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