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公开招聘8名汽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路考、面试、体检、入职考核等环节,确定拟招聘人员。具有驾驶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优先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保密意识强,服务态度佳,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考虑优先录用,或适当放宽年龄。
3、持有C1照以上驾驶证,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龄。
4、具有大庆市区户口或在大庆市区有固定居住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无交通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无吸毒、无赌博、无被开除(辞退)工作等不良记录。
三、工作待遇
1、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工资和办理保险。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与正式工资相同。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1、驾驶员报名。参加报名者须携带: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驾驶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6)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2、资格审查。对报名驾驶员的条件、遵章守纪、驾驶安全信用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良记录的,取消报名资格。
3、路考。组织报考人员进行驾驶技术方面的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4、面试。组织报考人员进行面试,主要从工作态度、特殊情况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
5、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1 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入职考核。体检合格的,安排入职考核。主要是审查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
7、聘用。入职考核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7日。
2、报名地点:市政府主楼B506室。
3、联系人:王晓峰、唐立新,办公电话6158066、6158112,手机18088717771。
中共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