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教育系统招聘安置2023年度山东省退役优秀运动员简章
为加强莱阳市竞技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根据省体育局等六部门《山东省实施<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细则》(鲁体人字〔2009〕48号)和省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23〕15号)等有关规定,莱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我市选送的2023年度山东省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安置工作人员5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置范围
符合《关于做好2023年度退役优秀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体人字〔2023〕15号)要求,输送地为莱阳市的2023年度山东省退役优秀运动员。
二、招聘安置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安置工作人员5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安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工科(莱阳市梅花街57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事业单位招聘安置退役运动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亲笔签名的《事业单位招聘安置退役运动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本人获得全国及以上最好运动成绩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近期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4.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安置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安置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不再列入安置范围。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根据鲁体人字〔2023〕15号文件精神,对曾获得奥运会前六名、世界锦标赛或世界杯总决赛或亚运会(均为奥运会项目)前三名和全运会冠军的退役优秀运动员,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原则上直接考核聘用,但是,如同一招聘岗位的报名审查通过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时,应聘人员需参加考试。
1.笔试
各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体育公共理论,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9日10:00—11:00
进入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均在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2.面试
根据教练员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本次面试采用体育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面试由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在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确保拟聘人员身心健康。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组成员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7269973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7269973
监督电话:0535-7269935
招聘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yang.gov.cn)
附件1:莱阳市教育系统招聘安置2023年度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3:莱阳市招聘安置2023年度退役运动员诚信承诺书.doc
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