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公告
为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补充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罗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公开引才,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一)指定高校(42所,见附件2)、指定高校(95所,见附件3)、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36所,见附件4)毕业的全日制应届(含2022、2023、2024年毕业)未就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指定高校(36所,见附件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6所,见附件6)毕业的全日制应届(含2022、2023、2024年毕业)未就业本科生。其中公费师范生为2024年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的体检要求。
3.承诺为罗平县教育事业服务10年以上。
4.引进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时间开始之日为准),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以报名时间开始之日为准)。
5.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6.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同。
7.符合引才岗位所需专业的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教育人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2024年4月7日及以前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本升研等人员)。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计划
具体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罗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此次引才岗位计划表的专业要求中,但与岗位所要求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引才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联系电话:0874-8212654)并在报名时按要求进行说明和上传依据材料。
在不突破引才岗位总数前提下,罗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2024年引进人才质量调整引进学科及学科计划数,如果引进人才特别优秀或者达不到引进学校要求,经教育人才专项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增加或缩减相应学科引进计划数。
五、补助待遇
此次引进的教育人才,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
六、引进方式
此次到高校现场引进教育人才工作报名采取网络预报名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云南师范大学设置考点。
七、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采取笔试、面试并结合跟班实习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经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的人才引进公告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和现场引才学校进行公告。拟引进对象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引进相关信息。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本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拟引进对象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
1.网络预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7日24:00,逾期填报无效。
(2)考生通过扫描文后二维码填写信息,成功提交即为报名成功。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3)网络预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扫描文后二维码加入罗平县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工作QQ群(群号:926586050),入群后以“学校+学科+姓名”命名。
(4)网络预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8日8:30-17:00。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大学生就业活动中心一楼大厅。具体地点有变将在相关工作QQ群公布。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材料
罗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7)、未就业保证书(见附件9)原件一份,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毕业证、学位证(2024年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学历性质证明,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只收取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小一寸)。
(3)报名和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在报名时间段内持相应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
(4)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5)未进行网络预报名的考生,可在现场报名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6)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笔试
1.笔试
引才计划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引进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笔试成绩仅限此次引才有效。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法技能,成绩达到总分的60%即为笔试合格。
2.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9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按照引才计划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须达到1:2比例方可进行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达到或超过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国家公费师范生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引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面试,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由两个步骤构成:
(1)应试人员抽签确定面试内容,30分钟准备时间。
(2)10分钟内以模拟课堂的方式讲授面试内容。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以上即为合格。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因应聘者在面试前自愿(自动)放弃面试造成的岗位空缺或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面试工作启动后,考生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准时参加面试造成缺考的,面试正常进行,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1:2的,按下列情况处理:
引才计划为1人的岗位: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2人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1人的,进行等额面试。
引才计划为2人的岗位: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2-3人的,递减1名引才计划后按实际进入人员进行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1人的,递减1名引才计划后进行等额面试。
引才计划为3人的岗位: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4-5人的,递减1名引才计划后按实际进入人员进行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2-3人的,递减2名引才计划后按实际进入人员进行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员为1人的,递减2名引才计划后进行等额面试。
其他引才岗位面试情况,参照以上情况依次类推。所有岗位达到或超过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4月10日上午至面试结束(具体时间及地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通知)。
(五)跟班实习考核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招聘学校为期一周的跟班实习考核,由招聘学校组成考核组围绕教师专业素养、教学常规、班主任工作等项目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得出量化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跟班实习考核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跟班实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跟班实习考核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考核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六)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跟班实习考核成绩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跟班实习成绩×20%。
(七)资格复审
根据引才计划人数,按各引才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岗位不符合条件人员,则不予递补。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时,由应聘者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引才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应聘者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4.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引才环节。
(八)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1.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由罗平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九)公示、办理录(聘)用
罗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经罗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中共罗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请示文件上报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并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报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后,按照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文件,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办理录(聘)用手续时,如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或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引才工作由罗平县纪委监委驻罗平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三)从事引才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四)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或不具备引进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此次引才资格或录(聘)用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由中共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引才结果无效。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引进人员、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方案由罗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罗平县纪委监委驻罗平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874—8226285
咨询电话:罗平县教育体育局 0874—8212654
附件1:罗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4:师范大学类本科大学(不包含师范类学院)36所名单.docx
附件7:罗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8:罗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引进2024年教育人才报名信息统计表.xlsx
罗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