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丽教人202402号)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丽水市教育局组织直属学校面向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就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办学需求,拟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共27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品学兼优的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部分岗位符合丽水市教育人才类别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
5.硕士研究生需在28周岁以下(1995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需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6.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自主认定,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
7.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其他规定条件。
8.丽水市内在编教师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凡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招引程序及办法
本次赴南京师范大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等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后续招聘过程有关公告或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17:30止,逾期不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可扫码或电脑端登陆http://rsgl.zjlsedu.org:8085/login填报。
(报名二维码)
2.现场报名时间:3月27日下午14:00-16:30,地点:①校内人员: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体育中心;②校外人员:南京珍宝假日饭店江宁店(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706号),具体详见酒店指示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资料:①《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有师范类要求的,需提供师范类证明;⑤高校期间成绩证明;⑥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⑦担任学生会干部等其他材料;⑧其他招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同步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网络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原件与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体育中心或南京珍宝假日饭店江宁店(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706号)参加资格复审。
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3月27日下午14:00-16:30。地点:①校内人员: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体育中心;②校外人员:南京珍宝假日饭店江宁店(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706号),具体详见酒店指示牌。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决定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在3月28日进行。考试包括面谈、模拟课堂教学,或者面谈和模拟课堂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具体时间、方式等以丽水教育网公布为准。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根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同时师范类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非师范类人员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丽水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六、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丽水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计划表.xls
附件2: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5:教育人才类别.doc.doc
丽水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