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5月赴重庆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5月赴重庆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31人,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2024年5月赴重庆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岗位条件对所学专业或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有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方向方可报考,并提供专业方向相关证明材料。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按《招聘岗位表》“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年龄报考,本科、硕士学历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22日之后出生),博士学历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22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
报考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5月22日9:00-5月28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请考生登录坪山区教育局招聘应届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psqjycz2024.htirc.cn/),选择岗位进行报考。网上报名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2)学历及学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须提供学籍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无需提供)。
(3)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需与档案成绩一致,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承诺书(附件3)。
(5)个人相关荣誉证书、作品等证明资料(自愿提供)。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近专业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
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7)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8)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9)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报考者需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所有非中文材料均需提供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扫描件应清晰明确,供网络审核查验。
4.注意事项:
(1)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在报名提交确认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名材料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系统提交确认,将不能修改;
(3)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网络塞车、系统不畅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
(4)考生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相关要求;
(5)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
坪山区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报名材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资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予以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显示。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2.参加笔试确认
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考生,需于5月28日16:00至5月29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3.打印准考证
(1)请在5月29日15:00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下载、打印流程:
登录个人账号→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将目标打印机选项改为另存为PDF→点击保存。
请考生务必提前打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信息确认本人的笔试场次及座位号。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和面试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合格线由坪山区教育局划定。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拟于5月30日上午,在重庆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内容。
(2)形式和内容:现场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测验和时事政治等,均为客观题。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某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拟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如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坪山区教育局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时间和地点:拟于5月31日上午,在重庆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2)组织形式: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3)复审材料:入围面试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除需提供网络报名材料外,还需在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签名并按手指印),并按报名材料顺序整理(报名表作为资格复审材料封面)。
3.面试
(1)时间、地点及形式:详见入围面试人员公告。
(2)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确定体检人选
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根据入围体检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未发放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两方协议。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至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深圳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坪山区教育局书面申辩,坪山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坪山区教育局提出异议,坪山区教育局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坪山区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考生报考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招聘岗位表(附件1)和报考指南(附件5)。
(七)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查询网址: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szpsq.gov.cn/)。
(九)咨询电话:0755-8462263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