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体育局2024年专项招聘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体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适应我市竞技体育发展,全面提高竞技体育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武汉市体育局拟专项招聘优秀运动员7名、教练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体育职业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武汉市体育局制定的各岗位申报标准(见附件1);
6.身体健康,三甲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5.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优秀运动员7名,招聘优秀教练员3名。
(一)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
游泳项目男运动员1名,男教练员1名;体操项目女运动员2名。
(二)市体育运动学校
女科研教练员2名;体操项目女运动员2名。
(三)市射击运动学校
射箭项目男运动员1名,女运动员1名。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2024年6月18日至6月28日(工作日8:30-17:30)期间到以下对应报名地点提交报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1.游泳项目运动员和教练员、体操项目运动员报名地点设在武汉市少年儿童体育学校训练科,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郭茨口玫瑰街34号,报名咨询电话:027-84619676刘老师。
2.射箭项目运动员报名地点设在武汉市射击运动学校训练科,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800号,报名咨询电话:027-84667662吴老师。
3.科研教练员报名地点设在武汉市体育运动学校综合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800号,报名咨询电话:027-84659572阮老师。
(二)申请材料。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同步提供相应申请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实者,不受理报名申请。
1.应聘运动员岗位的应提供:《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件、参赛成绩证明以及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查验后予以归还。
2.应聘教练员岗位的应提供:《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件、带训或服务运动员参赛成绩证明以及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查验后予以归还。
(三)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名截止后,各单位会同武汉市体育局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本人。
五、考试
(一)运动员岗位
应聘运动员岗位的考生,考试分形态机能测试和专项测试2个部分。形态机能测试和专项测试由武汉市体育局组织专业人员对照申报标准进行。测试达标者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时,依据应聘人员近一年获得各级体育部门或单项体育组织主办的国际赛事(含青年组)、全国比赛、全国青年比赛、湖北省省运会、湖北省年度比赛等比赛赛事等级、比赛成绩顺序依次聘用。
(二)教练员岗位
游泳专业集训队教练员岗位考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考生现场抽取说课内容,现场备课(提供教材和教案纸),并进行说课。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说课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科研教练员岗位考试采取专业知识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能力、语言沟通组织能力、开展生理生化监测、开展运动技术分析方面的综合能力。每名考生答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业知识答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参照武汉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公示、聘用管理
(一)公示。武汉市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武汉市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递补意见,经报武汉市体育局同意,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一旦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及时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公开招聘的教练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对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二)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招聘过程中,特别是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