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相合作区学校、幼儿园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相合作区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报考漕湖学校教师岗位(代码01-03)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专业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如有教育教学经历满三年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代码04)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持有育婴师证和有工作经验者优先。报考幼儿园保健老师岗位(代码05)须具有全日制护理学或妇幼保健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辅人员会计岗位(代码06)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须具有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会计和文印档案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报考保育员(代码07)须具有国民教育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持有育婴证和保育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3.品德高尚,业务精良,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有意应聘者登录“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uxiang.jobs.o-hr.com)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线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归国留学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无效。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15:00,报名后请保持手机通畅。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职称等资格须于报名截止(2024年8月19日)前取得,其中以考代评的职称证书,成绩合格日期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且报名当天须提供官方网站打印的成绩或合格成绩单,录用前必须提供证书原件。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4.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按照1:3的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1.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联系不到者,视作放弃。
2.面试举行一轮。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管理和待遇
1.拟录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派遣形式进行管理。
2.录用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参照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3.薪酬参照用人单位相关标准执行。对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解除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十一、咨询电话
1.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各方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66186016。
2.本公告咨询电话:0512-66738871
永昌泾幼儿园电话:0512-68662771
漕湖学校电话:0512-65780878
苏州市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社会事业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