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因扩大招生、退休或辞职(调离)出现空缺的中学学科专任教师(含中职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县决定赴广西师范大学参加毕业生就业双选会,面向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学科紧缺专任教师(含中职教师)134名,其中:使用实名编制招聘49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名额招聘8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和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即未办理过实名编制或者聘用控制数手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3.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1年内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人员;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人员;
(3)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服务证书》后2年内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违纪违法受处分期间或者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处罚期限、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5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签约拟聘用的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核验,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自动失效。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证明(如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聘用前取得学历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6)。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藤县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计划表》(附件2)。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参加“双选会”、采取“网络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方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考核、体检、拟聘用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招考招录栏、“藤县融媒”公众号、“藤县人社局”公众号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报名。
2.第一步,网络报名。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2月23日上午8:00–12月28日上午11:30),扫描公告下方微信二维码进入小程序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提交进行网络报名,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1个招聘岗位。
3.第二步,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2024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持个人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确认(进行资格复审的岗位须与网络报名所应聘的岗位一致)。应聘者应提前下载《藤县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填写完整,由本人现场签名确认。
以上两步全部完成并且材料符合要求方算报名成功。
4.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2楼(藤县教育系统各相关学校招聘展位)。
5.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2025年毕业生:
①《藤县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
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认证下载);
⑤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⑥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份。
(2)2023年和2024年毕业生:
①《藤县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
⑥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一份。
6.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如发现同时应聘多个招聘岗位,则取消考试资格。
(2)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应聘者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4)应聘者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5)现场确认时只收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未被列入签约人员的应聘材料,将按有关规定管理或销毁,恕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初审结果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在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方式反馈给应聘者。未接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反馈信息的,视为通过网络报名初审。所有通过网络报名初审的应聘者须本人亲自持个人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确认,未按规定到现场进行复审核验相关材料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应聘者现场提供的报名材料,结合岗位招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不得参加考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特别申明:网络报名初审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网上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无法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该部分人员可选择直接到现场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的应聘者需扫码进入本次招聘单位专用临时微信群并全部进入笔试(进行教学设计测试)。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课堂片段教学)。如果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的,经人社部门同意开考后,可按实有人数进行开考。由招聘单位通知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的应聘者参加笔试(进行教学设计测试)。应聘者如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在接到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时,要及时告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不再改报。如需改报,则由原报考单位联系改报的招聘单位对其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答复应聘者。应聘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所报考的岗位确定开考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领取笔试通知书
应聘者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后,由招聘单位发放《笔试通知书》,凭《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五)笔试(进行教学设计测试)
1.笔试形式:采用封闭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聘学科教学设计测试(撰写教案)。
2.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下午14:30开始,迟到15分钟禁止进入笔试考场,笔试时间共45分钟。
3.笔试地点: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进行,笔试具体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
4.笔试内容:根据现场随机抽取教材其中一节课的内容进行教学设计(中职教师为本县中职二年级现行各学科必修教材内容,高中教师为本县高二年级现行各学科必修教材内容,初中教师为本县八年级现行各学科教材内容;各学科使用教材的版本见附件5),总分值100分。
5.注意事项:笔试时需携带《笔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黑色签字笔进入考场,其它与笔试无关的物品禁止带进笔试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6.笔试阅卷评分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笔试地点张贴或在本次招聘单位专用临时微信群公布。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依据,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六)面试比例
经笔试(进行教学设计测试)合格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人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课堂片段教学),且不占1:3开考比例的指标。不达1:3开考比例的岗位须报人社部门核准同意后方能进行面试。
(七)面试(课堂片段教学)
1.面试考评小组成员
每个招聘岗位面试考官共7人,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分别由各相关学科专业考官组成。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12月29日上午9:00开始,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短信或在本次招聘单位专用临时微信群通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1)面试采取课堂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教学仪容、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内容现场抽选确定(中职教师为本县中职二年级现行各学科必修教材内容,高中教师为本县高二年级现行各学科必修教材内容,初中教师为本县八年级现行各学科教材内容;各学科使用教材的版本见附件5),现场备课30分钟,课堂片段教学面试总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过程统一使用普通话(英语专业除外)。
(3)面试考生不能带任何物品进入面试试场。
4.面试考点的设置
面试考点设面试试场、考生候考室、考生面试后休息室(签约室)、考务办公室等,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试场,除引导员、候考室工作人员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生候考室。
5.面试纪律要求
(1)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要主动申请回避。
(2)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3)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考官、试场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各试场监督员统一保管;考生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与面试不相关的个人物品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候考室工作人员、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考务办统一保管。
(4)参加面试的各位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试场纪律和要求,服从封闭管理,控制活动范围,自觉维护试场秩序,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场,确保安全、安静和保密。
6.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根据7位考官对考生的课堂片段教学各方面表现进行独立评分,在7位考官各自评出的最终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考官所评分值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拟招聘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若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7.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各试场面试结束时按试场按岗位向考生当面公布。
(八)签约
1. 确定签约人选办法
根据招聘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确定为签约人选;如学历也相同,依次以师范类专业、优秀毕业生、政府奖学金、中共党员、其他与学习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先后顺序择优确定签约人选。
2. 签约方式
由招聘单位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不得毁约。如有违约,违约方需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双方在三方协议书上共同约定)给权利受损方。
放弃签约资格(含放弃递补签约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有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如签约现场有考生放弃签约资格,其岗位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签约。
(九)考核
对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被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严格执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招聘岗位考核发现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应当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十)体检
对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在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后,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其他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十一)拟聘用人选公示
对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信息 > 招考招录栏、“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藤县人社局人事人才信息栏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十二)人员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考核、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经批准聘用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的规定,本次招聘获聘的人员须在所聘或类似条件的岗位上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
3.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参加笔试、面试者具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情况应当回避的,应及时向考务办公室申请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应聘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按规定履行毁约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希望广大应聘者从选择应聘的那一刻起,就自觉践行诚信要求,诚信报名、诚信准备、诚信面试、诚信守约。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谨防上当。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本公告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藤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7273697、0774–7291626
联系人及电话:梁老师,15878421520;冼老师,15277497857
监督电话:0774–7295035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藤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1:藤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学科专任教师微信报名二维码(广西师范大学双选会)
附件2:藤县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含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