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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职业学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时间:2025-03-20 11:16:45 点击:15 【

临沂职业学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内涵建设水平,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6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临沂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学校现有全日制学生17000余人、成人本专科教育学生20000余人,拥有罗庄校区、经开区校区2个校区,占地1000亩的高都校区和占地750亩的郯城校区正在建设中。学校构建以商贸物流专业群为引领,以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医养健康专业群为骨干,以现代建筑、数字媒体与艺术、学前教育、乡村振兴和应急管理专业群为基础支撑的“1+3+5”专业群格局。开设13大类49个三年制高职专业,16个三二连读高职专业、17个与高水平中职学校联办初中后五年制高职专业、6个“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试点专业(临沂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枣庄学院),形成“中职-高职-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教职工近9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博士、硕士400余人。

学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试点院校,获批国家级众创空间、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服务基地、山东省“3+2”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高校、山东省首批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校、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省级培育单位。在山东省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考核中,三年三大步,位于“第一方阵”。

二、引进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

4、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3月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8、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3月以前取得。

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采取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作出202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9、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专项、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专项、委培单位同意。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引进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2、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岗位和计划

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临沂职业学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

四、引进待遇

1、除享受国家和省、市的政策及单位的有关规定的基本工资待遇外,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安家费、岗位人才绩效、科研配套经费等方面将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从优确定相关待遇。

2、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根据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临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1+N”政策),享受临沂市相关规定待遇。学校可协助办理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凭证(“沂蒙惠才卡”“山东惠才卡”),享受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交通、旅游、健身、休假疗养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3、在科学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设备购置和科研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引进岗位为长期引进岗位,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简章,登录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对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0539-2872252;0539-2872284

2、资格审查

提交报名初审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网上资格初审结果与现场资格审查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取专家评议、试讲等方式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素养和发展潜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具体面试办法、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临沂职业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临沂职业学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临沂职业学院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临沂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临沂职业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和引进单位无关。

3、本次引进人才执行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待遇有关规定和《临沂职业学院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临沂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1+N”政策)执行。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本次引进人才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精神,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临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539-2872252;2872284

监督电话:0539-2872062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临沂职业学院组织部

附件:临沂职业学院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xls

临沂职业学院

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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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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