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的补充通知
来源:省市招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时间:2022-10-06
为做好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对网上报名、确认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的要求。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至22:00。
二、确认工作
(一)确认时间
自治区20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确认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二)确认要求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报考点,如因我区疫情管控等原因无法返校,可选择在我区现居住地所在报考点报名。网上确认时应提交相关材料:
(1)选择就读学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提交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选择我区现居住地所在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提交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开具的本学期不返校证明、居住证明(居民户口簿、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所在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等,任意一项均可)。
2.其他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报考点,如户口不在我区也不在我区工作但因我区疫情管控原因无法返回所在省市,也可选择我区现居住地的报考点,网上确认时应提交相关材料:
(1)选择工作所在地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新疆社保记录清单;
(2)选择户口所在地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居民户口簿;
(3)选择我区现居住地所在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居住证明(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所在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等,任意一项均可)。
三、其他
报名考试费实行网上支付。所有选择我区报考点的考生,如取消报名、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通过等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预计于2022年12月底前通过原渠道退回。
所有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点,考前不定期查看各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