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是陵川县现有在岗村医,且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
2.学历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且具有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有中医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不受学历限制。
3.年龄要求: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年龄按周岁计算,以发布公告时间为准。男性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8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共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后)。
四、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陵川县“乡招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乡招村用”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9日9:00至2023年5月31日17:00。
2.报名地点:陵川县政务中心一楼
交通指引:陵川县黄围西街武装部东侧(2路公交车县委党校下车往东50米)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印有户主信息的页面及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毕业证书、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所在村“两委”出具的村医在岗工作证明(村“两委”出具、所在乡镇卫生院加注意见、县医疗集团审核)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版2寸免冠红色照片4张。由报考人员填写《陵川县2023年“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三份。
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做出承诺,一经发现虚假材料,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每人收取考试费5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级乡村振兴局或民政部门出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在2023年5月31日17:00前到陵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6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
领取笔试准考证,电话通知考生,考生应该保持电话畅通。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科目、内容和方式
“乡招村用”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医学基本理论和医学基本技能等内容为主。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及资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查询。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和地点将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czf.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面试未形成竞争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
(四)体检和考察
公开招聘人员依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按以下顺序确定: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考察环节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
乡镇卫生院招聘的村医一经聘用,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本人仍须在村医岗位工作,有关人事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执行。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陵川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陵川县“乡招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组。
咨询电话:0356-6202756
监督电话:0356-620298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1.陵川县2023年公开招聘“乡招村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