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乡村医疗体系健康发展,积极引导优秀毕业生到村卫生服务,持续补充和优化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3〕6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市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自愿到村卫生室服务3年,均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二、岗位要求
各(区)市岗位需求如下表所示,咨询招聘时间、注册聘用等具体事宜,敬请联系各(区)市卫生健康委基妇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列表如下:
区(市) |
岗位需求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贵溪市 |
8 |
周雯 |
0701-7185808 |
余江区 |
1 |
卢梦丽 |
15180092552 |
合计 |
9 |
三、注册流程
(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县域内大学生免试注册乡村医生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具体流程为:个人申请-聘用注册-培训上岗。
(一)个人申请。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毕业生,根据本年度大学生专项计划岗位需求,向村卫生室所在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注册聘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各地应将大学生乡村医生作为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实行“乡聘村用”,由乡镇卫生院与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待遇。
(三)培训上岗。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大学生乡村医生开展岗前培训,安排其到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服务能力较强的村卫生室进修半年,采取“师徒结对、以老带新”等办法,帮助大学生乡村医生快速提高实际服务能力。同时,依托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组织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培训。
四、激励措施
(一)落实各项补助待遇。严格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各项补助政策。大学生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待遇。乡镇卫生院可综合考虑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工作地点等因素,在绩效分配上向大学生乡村医生适当倾斜。
(二)拓宽职业发展空间。乡镇卫生院在公开招聘时,要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招聘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提高其医学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促进大学生乡村医生5年内能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教育部门应统筹各级医学院校教育资源,为大学生乡村医生提供学历提升教育机会。
(三)落实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就业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照规定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踊跃报名,服务我市基层卫生健康事业,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鹰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