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乡镇卫生院工作需要,经鹿寨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59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年龄在18—40周岁(1974.9.30–1997.10.01出生),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5年10月1日为界。
二、招聘对象范围
(一)获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大专及以下学历、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是柳州市辖区生源或者户籍为柳州市辖区的考生(在公安局户籍部门入户登记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24:00时之前)。
(三)属于鹿寨县给予适当照顾的人员(夫妻两地分居、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随军家属就业)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23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鹿寨县鹿寨镇政通路5号,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管理股;
(三)报名时须提交《招聘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从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验证后所有原件退回考生。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县卫计局于面试前通知考生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面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资格确认书》进入考生候考室。
四、笔试
按招聘单位计划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1:6以上的岗位,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单位计划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进行笔试的岗位,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对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6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面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本人负责。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一)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一式两份),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认可。考核结束后,将拟聘人选的考核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备案;
(四)招聘单位有考核不合格者,可以申请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九、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772-6818685(鹿寨县卫计局)
联系人:廖艳萍、刘凤英(鹿寨县卫计局干部)
附:1.《鹿寨县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2.招聘报名表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10月14日
1.《鹿寨县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单位免笔试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