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4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度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对报考柳北区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区卫计局及时告知报考人员,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度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七)其他
1.时间段要求: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5年11月30日为界。
2.学历要求: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其中护理、药学、医技专业和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其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柳州人才网、柳北区政务公开网发布2015年度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218室(柳州市胜利路12-8号),咨询电话:0772-2531728。
(3)报名提交材料:现场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附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执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实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当场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方能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以电话告知。
3.改报。确因招聘岗位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2,不能开考的岗位,由区卫计局于报名结束当天告知报考人员,选择报考其他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结束第二天(2015年12月1日9:00—17:00)到报名地点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本次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要求全部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不需笔试。
1.面试的时间:2015年12月上旬。
2.面试的组织。
面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问答、专业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且面试成绩不低于同类岗位面试平均分者才能确定为考核人选,否则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考官按报考人员面试序号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3.严格实行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4.成立面试考官组。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部门成立面试考评组。每个考场面试考官为7人,由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派的人员和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以外的专家组成。
5.面试加分。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面试环节可以加分: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者加5分。招聘单位、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环节核实出加分考生。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当天实考成绩加上加分构成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作为确定考核人员的依据,应于面试当天向报考人员宣布并进行公示。
(四)调剂(2015年12月上旬)
面试结束确定所招聘岗位考核人选后,如存在因生源不足而没有按招聘计划开考以及开考后无确定考核人选的岗位,在征求考生同意调剂的前提下,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进行调剂,并提出调剂方案,经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面试总成绩顺位调剂考生到专业对口的岗位,以1:1的比例列入没有开考岗位及无确定考核人选岗位的预备人选,经过公示如无异议的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
1.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15年12月中旬完成。
2.根据计划招聘用人数等额比例,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果要告知本人。
4.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1.体检工作原则上在2015年12月下旬完成。
2.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由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5.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人员聘用
1.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2.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报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3.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五、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六、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简章由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2-2531728
2.监督电话:0772-2517011 :Arial;(二)本简章由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72-2531728
2.监督电话:0772-2517011
附件:附件1:2015年度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rar
附件2:2015年度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ar